莆田电视台广告公司“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宣传片摄制采购公告

莆田电视台广告公司“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宣传片摄制采购公告

莆田电视台广告公司“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宣传片摄制采购公告
作者:2024-07-08

莆田电视台广告公司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宣传片制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莆田电视台广告公司“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宣传片摄制采购公告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价:*****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或服务要求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采购文件资料的获取

时间:2024年7月9日至 2024年7月11日。

方式:通过邮箱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资料。

供应商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我司将采购文件资料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发送给报名供应商。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西路96号1009室。

五、响应材料:

1.投标人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委托书(若有);

4.报价单(详见附件2)。

六、评定成交标准:

1.供应商须带空白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以备现场二次及以上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不能高于首次报价,若高于首次报价为无效报价。

2.以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报价(不含税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一经认可,视为响应本采购公告中的全部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响应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袋密封完好加盖骑缝章,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如未密封完好的响应材料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材料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材料密封送达询价公告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材料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3、提交响应材料的供应商应有3家及以上,经资格性审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八、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电视台广告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西路96号

项目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方式:0594- *******

莆田电视台广告公司

2024年7月8日

编辑:周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种设备检验 研究院 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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