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法律服务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询价函
园区法律服务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询价函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园区法律服务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
1.2项目建设单位: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约320㎡,建筑面积约650㎡,建筑高度约8米,共2层。设计内容包括基础、土建、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相关设备设施等。工程费用约为300万元。
1.4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工作:根据勘察任务书,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及项目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装饰装修、弱电智能化、绿色建筑、室外道路、园林景观、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土石方工程等相关建设内容,和涉及周边道路、管线等所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以及完成初步设计评审会和初步设计批复工作。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装饰装修、弱电智能化、绿色建筑、室外道路、室外照明、园林景观、亮化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土石方工程等红线范围内的相关建设内容,和涉及周边道路、管线等所有专业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以及施工阶段进行设计变更审核和出图。
后续服务:包括含各阶段设计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等配合工作;配合施工总承包招标:配合建设方编制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技术资料,包括主要材料设备详表及准确的规格参数等;提供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的报建图。
二、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个资质条件:(1)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公章;(6)只接受工程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2.4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
服务费上限价为7.89万元(柒万捌仟玖佰元整),具体如下:
(1)勘察服务费:地勘钻孔数量暂定8孔,深度暂按25米/孔,单价130元/米;计算式:8孔×25米/孔×130元/米÷*****=2.6万元;
(2)工程设计计费额暂按300万元计,本项目属于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专业调整系数取值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0;因2021年园区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可研和方案设计中已按20%考虑方案设计工作量,则本项目初步设计工作量为20%,施工图设计工作量60%,按不超过60%确定招标控制价,具体计算如下:
[9+(20.9-9)×(300-200)/(500-200)]×1.0(专业调整系数)×0.85(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80%×0.6=5.29万元。
三、投标文件组成
3.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3.3询价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三)、投标承诺函(附件四)。
四、付款方式
4.1具体付款方式见附件五合同相关条款。
4.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五、服务进度要求
勘察服务周期:2天完成外业,5天完成中间数据,5天完成勘察报告;
设计服务周期:20天完成初步设计,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六、其他
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未提供完全或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按照不合格投标人或废标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2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1-********
七、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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