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FCG-YGX-2024-34#
项目名称: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49,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445,606.8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45,606.8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 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1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45,606.81 | 1,445,606.8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合同包2(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16,198.0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6,198.0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 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2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6,198.03 | 216,198.0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合同包3(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3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075.4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4,075.4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 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3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4,075.49 | 174,075.49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合同包4(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4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8,216.3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28,216.3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 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4 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28,216.33 | 1,128,216.3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合同包5(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5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89,231.4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9,231.4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 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5 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89,231.43 | 889,231.4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合同包6(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6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96,571.9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96,571.9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6-1 |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 | 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6 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96,571.91 | 896,571.9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 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 号)
合同包2(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 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 号)
合同包3(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3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 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 号)
合同包4(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4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 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 号)
合同包5(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5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 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 号)
合同包6(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6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 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 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 2023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投标人须具备桥梁养护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 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 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 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 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 (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 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参 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2(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 2023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测类(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市政桥梁)资质,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检测能力至少包含:路面损坏、路面平整度、路面抗滑、路面结构强度、桥梁技术状况及桥梁承载能力)。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 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 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 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 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 (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 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参 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3(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3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 2023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 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 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 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 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 (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 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参 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4(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4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 2023 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桥梁养护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 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 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 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 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 (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 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参 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5(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5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3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 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 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 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 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 (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 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参 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6(高新区桥梁及雨污管道维修维护N6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3 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 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 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 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 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 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 (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 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参 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民大厦十楼)开标室6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请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029-********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3、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制作、签章、加密、上传、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名称: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所
地址:高新区创业大厦21楼2112室
联系方式:135*****668
名称:榆林君鹏宇润工程造价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金融中心14楼1405室
联系方式:150*****990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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