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生态新城原环宇包装厂房屋招租公告

三明生态新城原环宇包装厂房屋招租公告

为积极做好生态新城入园企业配套服务工作,依据《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三明市属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明国资〔2023〕9号)精神,我司现通过明易网平台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对三明生态新城原环宇包装厂房屋进行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明生态新城原环宇包装厂房屋;

2.项目编号:SMSTXC-ZC-*********

3.招租人名称:三明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

4.竞价方式:一轮竞价 多轮竞价;

5.招租地址:见附图;

6.资产明细:本次招租建筑面积 1731.25㎡,最终以房产实测面积为准,租赁房屋汇总表如下:

楼幢号

间数

计租

面积

(㎡)

租赁期限

竞租

起拍价

(元/月)

竞租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办公区域的一层、二层、三层以及2#楼中的101-109、仓储室

18

1601.48

五年

*****

3.5

整体出租

宿舍区域307、310、311、315、316

5

129.77

五年



注:租赁房屋详见本公告最底部附表。

二、招租实物状态

23间房屋按现状整体出租。

三、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三明生态新城内入驻的企业。

四、报(竞)价方式

1.意向承租方首次报名需自行注册明易网竞价交易受让人账号,注册成功后方能报名获取竞买号。操作手册详见“明易网-办事指南-《明易网采购竞价(含资产拍租或拍卖)供应商操作手册》”。

网址:明易网(fjmyjc.com);

竞拍操作流程咨询电话:0598-*******

2.公告时间:2024年7月8日- 7月22日。

3.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8: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4.现场看样时间:2024年7月9日起。

5.竞租时间:2024年7月23日9:00-9:20。

6.竞租方式:通过明易网开展网上拍租,采用有底价、增价拍租形式,明易网报出竞租起拍价(起拍价具体见上表)后,竞拍人按人民币2000元/月的加价幅度竞租,也可跳价竞租,直至无人继续加价。竞租人竞租成功后,招租方出具《成交确认书》。

五、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一)竞租保证金。意向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至三明城发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竞租结束后,未竞租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二)履约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需在公示期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至三明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账户。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在履约保证金支付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竞租成功但未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资格顺延至下一中标候选人;

承租期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人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出租人将无息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三)交易费用。详见《明易网收费标准(修订)》,根据中标、成交金额按超额累进收取,100万元以下(含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0%,1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0.6%计算,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支付,在发出成交结果前缴纳至三明城发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四)转账信息

1.竞租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指定账户:

开户名:三明城发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帐 号:181*****010*******

2.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三明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沙县支行

帐 号:138*****040******

注: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六、意向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竞租保证金交易凭证。

竞租人提交以上资审材料,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七、风险告知

本项目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招租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

参与竞租前,请意向承租人务必详细了解房屋现状及周边环境,意向承租人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八、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承租要求

1.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用房,承租方采用转账(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租金给出租方,以后连续承租应在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交纳下一周期租金。

2.如承租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出租方可扣留承租方所缴纳的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时,出租方仍有权利向承租方追偿。

3.宿舍及办公楼水费、电费及宽带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4.房屋用途仅限于居住、办公。

5.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小区物业管理及出租方的相关规定、制度。

(二)房屋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责任

1.租赁期内,出租方应保障该房屋的各项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

2.非承租方的责任,发生本房屋的各项设备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十五日内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3.因承租方的责任造成本房屋的各项设备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承租方应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4.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装修及使用性质,如有改动需要负责恢复原状及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5.承租方在居住、办公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承租方必须做好租赁房屋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注意居住中的用电、用火、用气安全,防止电伤人、火灾和燃气爆炸等事故,如因承租方用电、用火用气或其它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三)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按市场价予以赔偿。

2.擅自改变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名、借与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合用、空置或作为仓库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3.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各项费用的,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在此情况下,承租方支付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含保证金)。

4.承租方若需提前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并获出租方同意。租期不得少于1个月,若租期少于1个月按1个月租金收取,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在承租方提出申请后30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5.合同解除承租方应当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微信、书面通知)后5日内腾空房屋交还出租方,如承租方逾期不腾空房屋交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每日向出租方缴纳500元/套的逾期腾房违约金。

6.租赁期满,出租方收回出租房屋。承租方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状态交给出租方。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九、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沙县区金泉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98-*******

2.平台方信息

名称:明易网(fjmyjc.com)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0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98-*******

3.监督信息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方式:0598-*******

附件一:原环宇包装厂房房屋竞租时间及网址

附件二:三明生态新城金洲公寓宿舍明细






三明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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