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场室旧线路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校园场室旧线路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校园场室旧线路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校园场室旧线路整改工程已取得立项文件(立项批文号为南发改资[2016]75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高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划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校园场室旧线路整改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高级中学校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教学楼ABCD,饭堂、教学楼南北楼的线路整改及优化,工程投资额约190.71万元。
2.3 工期:30个日历天(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罚款人民币5000元。如发包人因需通知中标人停工或复工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对校园场室旧线路整改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包括:教学楼ABCD,饭堂、教学楼南北楼的线路整改及优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的预算价)为¥1,751,854.57元。
投标最高限价:¥1,664,261.84元(预算价下浮5%)。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按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1)至(3)项资质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具备有效的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者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2)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300 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16年8月4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3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3.32万元。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担保金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1投标担保金递交和退回须知》。投标担保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逾期送达、未提供社保证明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建、停送电、调试、验收及通电投入使用工作的一切手续,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与其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中标人须确保竣工时能通过当地供电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验收,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及通电投入使用,则招标人不予结算工程款,并视为中标人违约及没收其履约担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通电投入使用后,中标人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在本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之前,中标人必须负责保护、保养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中标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10.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5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 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冯永新 联 系 人:陈彩凤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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