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三原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三原县公安局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自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三原县公安局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自定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A2016-ZB-956/1 三、采购人名称:三原县公安局 地址: 三原县南大街县府巷13号 联系方式: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广场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以下内容等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46.7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主要产品(公安网双向交换盘、公安信息化移动终端)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书); 4、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档案告知函》;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4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朱雀广场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招标一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9日13时30分 2、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山西证券大厦(太白庄园)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尚莉 余涛 李婷婷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7186 |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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