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关于公开选取岷江新区校区含A、B校区学年食堂招标代理商的公告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关于公开选取岷江新区校区含A、B校区学年食堂招标代理商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取岷江新区校区(含A、B校区)2024-2025学年食堂招标代理商的公告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公开选取岷江新区校区(含A、B校区)2024-2025食堂招标代理商项目。
2.项目要求:本次招标代理服务将涵盖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岷江新区校区(含A、B校区)食堂劳务用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需求认证、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制作、投标资格审核、开标评标组织、中标结果公示及后续合同签订咨询等全过程服务,且必须符合上级相关政策和流程要求。
3.实施时间及完工时间:2024年7-8月实施,最迟2024年8月20日前完工。
4.预算资金:(1)本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预算控制价为*****元,资金来源为学校自主资金;(2)本项目涵盖的服务内容:食堂劳务用工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招标年采购金额预算约为505万元,其中劳务用工项目约120万元,食材采购项目约385万元;(3)本项目涵盖的服务内容拟分成四个包进行招标:①劳务用工;②大米,纯菜籽油,调味品,干杂,蛋奶等;③蔬菜,水果,豆制品等;④水产品,鲜猪肉、牛羊肉,鲜(冻)鸡鸭鹅等肉禽类产品。
二、选取代理商资格要求
1.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2.专业资质:必须是“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名单中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截图证明材料)
3.专业团队:拥有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团队成员须持有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因四川省财政厅已停止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原过期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仍有效;若为新公司无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则自行承诺从业人员具备相关能力)。(提供佐证材料或承诺函)
4.专业场所: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区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承诺函)
5.良好信誉: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能够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同时,代理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商家,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商家。(提供佐证材料和承诺函)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四、竞标与评选
五、联系方式
六、其他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所有。
2.招标代理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竞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学校保留对本次公开选取代理服务选取活动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权利,如有变更将通过学校公众号及时通知。
附件:选取代理机构综合评分表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2024年7月8日
纸质版公告
-END-
编辑|田 科
审稿|侯 艳
签发|黄晓维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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