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高速监控中心GE改造招标公告
临汾高速监控中心GE改造招标公告
山西郇霞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临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临汾高速监控中心GE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临汾高速监控中心GE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郇霞招标GC[2016-128]
三、采购内容:
物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市场价格(元) | 预算控制(元) | 送货地点 | 详细技术参数 |
临汾高速监控中心GE改造项目 | 1 | 项 | 967785.00 | 967785.00 | 山西临汾 | 无 |
合计 | 1 | 967785.00 | 967785.00 |
1、本次谈判共1包;
2、采购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预算金额:玖拾陆万柒仟柒佰捌拾伍元整(¥967785.00元)。五、工期:20天。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在所在单位最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标日期内有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厂方授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在所在单位最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八、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日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郇霞招标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2室)
3、联系电话:****-*******
4、售价:每套谈判文件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小写)¥500.00元。
5、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地点:山西郇霞招标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2室开标一室)
谈判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郇霞招标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2室开标一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临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大运高速临汾收费站南300米处
采购联系人:杜祎勋
联系电话:139*****991
代理机构:山西郇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6*****078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山西郇霞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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