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监管中心2016年镇流器购置招标公告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监管中心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监管中心2016年镇流器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监管中心2016年镇流器购置 2、招标文件编号: XJCY2016-ZB-172 3、招标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监管中心 4、采购预算:25.44万元 5、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计划 | 1 | 高压钠灯镇流器 | 150瓦 | 只 | 480 | 2 | 250瓦 | 只 | 1200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镇流器销售服务范围)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4、经销商需具备生产厂家提供的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有一家经销商投标); 5、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07月29日至2016年08月08日,上午10:30-13:30(北京时间),下午15:30-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厂家证明资料原件,经销商需具备生产厂家提供的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有一家经销商投标)原件,以备查验。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接受。 9、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八楼招标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1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八楼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 传真:****-*******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