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中船风电邱县100MW风电项目保障性50MW项目施工总承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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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船风电邱县 100MW 风电项目(保障性 50MW)项目
施工总承包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船风电邱县 100MW 风电项目(保障性 50MW)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采购条
件,采购人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发包单位为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
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邱县西北部古城营镇。
2.2 项目概况: 本工程规划建设规模为 50MW 风力发电项目,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配套建设 7.5MW/15MWh 储能设备。安装 8 台 6.25MW 风电机组,风机叶
轮直径为 220m,轮毂高度为 160m。
2.3 计划工期: 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道路工程完
成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风机整机吊装 8 台完成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升压站土建工程完成时间 2024 年 10 月 30 日,8 台风机基础全部完成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集电线路工程完成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05 日,全容量并网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采购范围:风电场建安工程及升压站装修、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包括
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外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8 台风机基础、吊装平台、
风机吊装施工、风场区内道路、35KV 集电线路施工、110KV 升压站(除升压站的
三通一平、围墙、挡土墙、综合楼土建工程)及储能施工;整个场区相关试验、
调试、并网、验收以及除甲方负责范围外的所有合规性手续办理等。详见采购文
件及工程量清单。
1、风场总承包工程(不含升压站的三通一平、围墙和综合楼建筑工程)以
及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外,其他风电场建设内容全部包含,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及
风电场区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以
及水保环保生态修复等工程,并通过启动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移交、所有
专项验收等工作。负责除甲供设备材料外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含二次
倒运、堆场)和现场储存管理,以及甲供设备的工地现场卸车、转运、倒运、保
管等工作。
2、本项目升压站、风机点位及箱变永久征占地由甲方负责办理,承包方配
合;除此之外,项目全过程中的所有临时占用的林地、草地、土地、地上及地下
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线路拆改及跨越等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和手续办理工作均由承包方负责。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等大型设备运输,道路分
界点以内的所需交通运输改扩建、清障、协调、道路修复等均由承包方负责办理。
3、负责升压站永久水源、永久电源工程实施,施工临时设施的施工以及升
压站网络宽带专线的办理。
4、甲方负责联系行业和地方质量监管单位,缴纳注册费用,并组织工程各
阶段监检;承包方配合完成具体工作,负责工程现场质监对接具体工作并承担质
量检查咨询服务等相关专家费、验收费、会议费、协调费等全部费用。
5、负责风电机组试运行等工作。
6、负责配合并网前手续、通过项目启动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移交、
所有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消防验收、环评验收、水保验收、安全
验收、质监验收、档案验收等)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2.4.1 标段划分
该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5 报价及推荐原则
2.5.1 报价原则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价格表中各分项价格及汇总价;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或数字和大写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或分项价
相加后与汇总价有差异,则取数额较小者,并对价格作相应的修正。
本次磋商,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
汇总价应为工程的制造、采购、运输、保管、检测、消缺、建筑施工、安装、
调试及试运行(含试运行所需的材料)、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
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及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
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供应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
的各种费用的汇总。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单独列出,
单独支付。工程费用付款按照付款节点进行支付。
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资质不满足的投标
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相应试验、调试工作)。
(4)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
名称一致,拥有 5 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且担任过至少 1 个已投产 5 万千瓦
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如任命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持有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 本)。
(5)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至今具有至少 2 个 5 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
场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随响应文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文件
(包括封面、签字页、施工范围页等),否则视为无效。
(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8)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10) 信誉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评审以“信用中
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
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
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意:资质、人员证书以及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盖章页扫描件,业绩日期以
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9 日 9 时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17 时之间在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和中国船
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buy.csemc.com/)上同步完成注册,方算报
名成功。报名后及时电话告知采购人以确认报名成功,过期不予受理。注册需提
供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
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9 时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17 时。
4.3 采购方式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发布期间,成功报名的供应商通过中船风
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下载采购文件,具体下载步骤
参考平台首页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4.4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5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0 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前将商务、
技 术 和 报 价 文 件 单 独 压 缩 后 上 传 至 中 船 风 电 公 司 采 购 平 台
( http://61.181.241.97:8081/ ) 及 中 国 船 舶 物 资 采 购 电 子 平 台
(http://ebuy.csemc.com/)。纸质版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51 号 D 座
一层 101,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陈华,13426238284。逾期送达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启地点: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
7. 发布媒介
本 次 公 告 在 中 国 船 舶 集 团 风 电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平 台
(http://61.181.241.97:8081/)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
8. 监督部门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审计法规部。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军民融合产业园 D 座 101 室
联 系 人:
陈华

话: 13426238284
电子邮件:cgzx@csscwindpower.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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