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0877-24GZTP7ZC0302
采购项目名称 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单位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4GZTP7ZC0302

项目名称: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9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39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监测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95,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定期对天河区内河涌、小微水体、湖库等开展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对机动车或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尾气检测;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监测任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取得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格,证书在有限期内(提供 CMA 证书及附表)。通过认证的CMA项目需涵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铅、镉、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透明度、总硬度、叶绿素a、《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附录A 自由加速法、《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2018)附录A 双怠速法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2018)。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华路89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0-********-855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8日


天河环境监测站2024年度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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