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耗材招标公告

为了有序开展地方病防治水碘水氟水砷项目监测工作,我中心拟采购一批试剂耗材,现将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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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按“推荐须知”中要求,将以信封密封(带封条)加盖公章形式的技术参数文档、相关资质证明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递交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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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了解产品,欢迎供应商前来递交资料(所提供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叶女士,电话:0593-*******138*****097);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解放街195号;

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7月9日到2024年7月11日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要求

1. 主要参数、配置清单及报价,报价表中需注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2. 供应商资质: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 售后服务条款(包括售后服务所在地、质保期、培训方案、质保期外的维保方案等);

4. 提供该产品在中国准许销售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及附页等资料;

5. 招标参数、配置清单;

6. 货物外形图和介绍资料;

7. 制造商资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8. 报名人商业信誉度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




特别说明

1. 提交的资料不全,恕不接收;产品资料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2. 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之用,非正式投标;所列项目名称非最终采购项目;

3. 资料提供者必须为所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7月8日

标签: 试剂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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