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皋兰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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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皋兰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车永灵 | 联系电话 | 131*****792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09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7-11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豪祥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皋兰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皋兰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皋兰县人民法院,现对皋兰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皋兰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兰州市皋兰县
3、建设规模:走廊宣传展板、党组会议室墙面文化展面、审判业务资料室及纸质档案库改造、法警会议室墙面文化展面、户外法治文化建设标识牌。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元(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超过此价视为废标,以最低价中标。
6、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13日;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格式报价)。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年06月至今)具有同类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7、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8、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9、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相关声明函);
四、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五、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六、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10:00:00至2024年07月11日17:00:00。(投标人请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 (http://yg.lzggzyjy.cn/a/login)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章);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2、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17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根据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成交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5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资质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施工方案等组成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一副一电子版)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注:
(1)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凡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必须在上传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yg.lzggzyjy.cn/a/logi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皋兰县人民法院
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梨花路
联系人:胡吉娟
联系电话:093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豪祥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仿古一条街(东湖度假村3号)
联系人:车永灵
电 话:131*****792
2024年07月09日
附件信息
标签: 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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