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惠达展厅全彩显示大屏供货及安装项目
包头惠达展厅全彩显示大屏供货及安装项目
包头惠达晟信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惠达展厅全彩显示大屏供货及安装项目
一、招标主体:包头惠达晟信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二、招标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形式,意向投标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经招标小组评审合格后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1.企业资格
(1)必须为生产厂商:具有LED显示大屏生产资格的生产厂商方可投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2)公司成立时间:不晚于2021年7月;
(3)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4)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至少一项相关内容:LED电子显示屏的研发及销售,电子设备的安装、显示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工程、发光二极管显示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
(5)公司人员规模:不小于200人,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文件,工作、学历,职称、经历等相关证明文件;
(6)生产场地要求:具有独立的设备生产、组装车间,并上传生产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产品、业绩:
(1)产品要求:产品具有3C认证。
(2)类似项目经验:作为独立中标人在近三年内有全彩显示大屏生产及安装业绩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含5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3个;
3.企业财务状况:
(1)企业财务状况:递交过去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其财务状况(非强制)
(2)企业营业额:过去近三年的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
(3)企业利润率:过去近三年的平均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非强制);
4.其他要求:
(1)履约情况:在递交申请文件前3年内争端和诉讼已经全部按照该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对申请人无新的上诉;目前没有悬而未决的诉讼。(格式可自拟并且签字盖章扫描上传附件);
(2)知识产权保护:供方单位承诺因本项目而产生的创意方案、技术方案、产品样品等知识产权(包括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均归招标人所有,供方单位不得侵犯,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3)申请函签确: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方入围与公告中资审标准不一致时,以招标人最终入围结果为准,招标人有最终解释权。
2024-07-08 19:00:00
联系人:李振浩 联系电话:156*****100
无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