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房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2241
三.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房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湖州市房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 1 30 为适应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平台上线后房产交易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数据交互共享的需要,需要对在用的湖州市房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必要升级改造。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因本项目为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在业务系统未更换情况下,只能由业务系统开发设计单位完成,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中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17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 肖嘉宁 中级(计算机) 湖州市地税局
2 丁雪梅 中级(计算机) 湖州市财政局
3 孟振华 中级(计算机)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按照住建部和国土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实现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建设部门房产交易管理机构双方(下称数据共享双方)对于房屋登记和交易信息共享的需要,确保职责分离后数据共享双方业务的正常展开,需要对在用的湖州市房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 2、现有的湖州市房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由杭州中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和维护,业务运行至今较为平稳。由于升级改造是在原业务系统基础上进行,由原开发商承担升级改造工作,可以确保升级后的系统更加稳定,接口无缝连接,满足业务的需要。鉴于上述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建议湖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人:曹欢欢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湖州市府庙商城七号楼五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何啸冰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湖州市财政局
标签: 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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