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浏阳市涉校项目准入清单》的公告

关于发布《2024年浏阳市涉校项目准入清单》的公告

为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中共浏阳市委教育领导小组召开教育减负专题调度会,会上审议通过《2024年浏阳市涉校项目准入清单》。按照“堵住一批、清退一批、整合一批、优化一批”四个原则,全面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严控“进校园”事项数量,形成2024年度涉校事项“白名单”,现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1-********(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0731-********(市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2024年浏阳市涉校项目准入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实施

范围

实施

时间

实施

方式

实施

频率

实施配合部门

政策依据

1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含垃圾分类检查)

考核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全年

现场

不固定

卫健局、教育局、发改局、机关事务中心

1.《长沙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 城〔2020〕9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建城〔2022〕31号)。

2

卫生健康和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含常见病监测与干预、防控、急救知识普及、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含中医药知识培训)、饮水食品安全、教室采光照明与近视防控、学校卫生随机抽查)

检查

部分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需要覆盖全市学校)

全年

现场

2—4次

卫健局、市监局、教育局、疾控局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湖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湖南省学生常见病和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方案》等。

3

安全、应急、平安创建检查考核(含春、秋季开学校园安全检查)

检查达标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不定期

现场

不少于4次。

教育局、政法委、公安局、应急局、学安委成员单位

1.《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内保条例》《校车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试行)》《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办〔2014〕29号)。

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 2004年12月1日)

4

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含文明校园评比)

督查

市直属学校及区县学校

上.下半年各1次

现场

2次

长沙市教育局委托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

《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标体系》。

5

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

检查

民办学校

4-6月

现场

1次

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6

市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含清廉学校考核、心理健康工作督查)

考核

局直属单位

12月

现场

1次

教育局

1.《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办发〔2019〕26号)第十九条 年度考核是以年度为周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开展。

2.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

7

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含五项管理、控辍保学、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共建、幼儿园常规、智慧教育和未来学校创建评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

督查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全年

现场

每季1次

教育局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7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

8

公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

检查

区县市幼儿园

5-6月

现场

1次

教育局

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

9

中小学校(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

考核

规划评估学校

11月

现场

1次

教育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湘政教督〔2021〕2号)。

10

世行贷款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地评估

考核

申报区县

根据省厅安排时间开展

现场

1次

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轮世行PforR项目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综合评估的通知》《湖南省世行贷款项目县域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综合评估办法》。

注:1、按照相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相近内容、同一部门不同内容的项目进行统筹整合的原则,将垃圾分类检查、心理健康工作督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及春、秋季开学校园安全检查分别与相关工作进行合并,将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纳入常规性教育。

2、包含多项内容的项目原则上由主办部门或主办科室牵头,相关部门或科室配合,一次性开展,不得拆分进行。

3、编制核定、专项审计、监督执纪以及属于教育教学业务的常规事项未作为涉校项目列入,但同时应注意统筹安排,尽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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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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