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搅拌站附属设备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搅拌站附属设备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一章 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搅拌站附属设备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石河子市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搅拌站附属设备材料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搅拌站附属设备材料采购
2、项目编号:HZ-TP(2024)-02
3、采购单位: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100%,已落实
5、采购预算:第一包7.5万元,第二包10万,第三包15万元
6、采购交货地点:新疆石河子G335、G576公路项目部
7、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完成所有相关工作并验收合格
8、采购内容: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搅拌站附属设备3x18米100t数字汽车衡、632.596米标准箱、400KW柴油发电机组设备材料采购(包括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安装、配电接线、注油、调试、负载试运行、检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最终达到验收合格)。具体采购数量及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第一包:3x18米100t数字汽车衡
第二包:632.596米标准箱
第三包:400KW柴油发电机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与本谈判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1、第一包(3x18米100t数字汽车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在项目所在地能够长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2.2、第二包(632.596米标准箱):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在项目所在地能够长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2.3、第三包(400KW柴油发电机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在项目所在地能够长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谈判;
5、提供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信息。)且近三年内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通报等;
6、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要求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石河子市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六路熟食品基地2-3号)。
3、获取谈判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销商需提供);
注:以上获取谈判文件资料需提供三份
五、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07月12日16: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地点:石河子市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六路熟食品基地2-3号)。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谈判公告在(https:///)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超
电 话:139*****163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
采购代理机构:石河子市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红
电 话:151*****999
地 址:石河子市北六路熟食品基地2-3号
2024年07月05日
标签: 附属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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