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洲国际会展中心A区室外原地坪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潭洲国际会展中心A区室外原地坪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投资项目代码2405-40606-04-05-1340
投资项目名称潭洲国际会展中心A区室外原地坪修复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潭洲国际会展中心A区室外原地坪修复项目
标段(包)名称潭洲国际会展中心A区室外原地坪修复项目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1374.37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展场内环道路,路线起于展场西侧小汽车(出租车)出口,逆时针旋转后止于展场西侧小汽车(出租车)出口,道路绕展场外侧呈闭合“口”字形,路线全长1472.568米。本工程还含三条连接道路,位于展场东西侧,连接展厅和内环道路。按小区道路次道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15km/h。
招标内容对潭洲国际会展中心A区内环道路和室外排水管进行修复,主要包括脱空处理工程、起拱处理工程、铣刨调平处理工程、管道修复工程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工期(交货期)(单位:日历天)9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10198278.9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2)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或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 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
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7、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7.1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2)》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
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社保的具体要求详见上述 4.6.4 款注释的要求。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
程项目投标。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9.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 8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ps:/jy.gzy.foshan.gov.cn/TPBi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7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8日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不接受现场解密)。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三龙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20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叶工、陈工联系电话0757-6663800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佛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202室(住所申报)
招标代理联系人徐嘉怡联系电话0757-86668653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2283227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本项目工程编号:GC2024(SD)WZ0154。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4.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5.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代码:2405-40606-04-05-1340。6.本次招标公告性质:正常。7.本次招标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2405-440606-04-05-113440
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A 区室外原地坪修复项目
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A 区室外原地坪修复项目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A 区室外原地坪修复
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项目
资格后审
佛山市顺德区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1374.37000 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展场内环道路,路线起于展场西侧小汽车
(出租车)出口,逆时针旋转后止于展场西侧小汽车(出租车)出口,道路绕展场外侧呈闭
合“口”字形,路线全长 1472.568 米。本工程还含三条连接道路,位于展场东西侧,
连接展厅和内环道路。按小区道路次道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 15km/h。
对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A 区内环道路和室外排水管进行修复,主要包括脱空处理工程、起
招标内容
拱处理工程、铣刨调平处理工程、管道修复工程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
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
标限价)(单位: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90
10198278.99

投 标 人 应 具 备 承 担 本 工 程 施 工 的 资 质 条 件 、 能 力 和 信 誉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
1 、 法 人 资 格
投 标 人 应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依 法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营 业 执 照 处 于 有 效 期 。
2 、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资 质 要 求
2. 1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承 接 本 工 程 所 需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 或
以 上 ) 资 质 。
— 1 —
注 : ( 1 ) 资 质 证 书 有 效 期 延 期 符 合 相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文 件 规 定 的 , 按 其
规 定 执 行 。
( 2 ) 投 标 人 已 通 过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资 质 延 续 核 准 , 但 未 能 取 得 有 效 的
新 资 质 证 书 的 , 应 同 时 提 供 原 资 质 证 书 、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官 方 网 站 发
布 的 “ 核 准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延 续 的 单 位 名 单 ” 截 图 和 网 址 【 或 投 标 人 在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 t p s : / / j z s c . m o h u r d . g o v . c n / h o m
e ) ” 的 “ 企 业 资 质 资 格 ” ( 对 应 资 质 显 示 在 有 效 期 内 ) 页 面 截 图 】 , 否
则 不 予 认 可 。
2. 2 本 工 程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3 、 投 标 人 须 持 有 有 效 的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
4 、 投 标 人 须 按 照 《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等 六 部 门 关 于 规 范 招 投 标 市 场
秩 序 、 遏 制 弄 虚 作 假 等 违 规 行 为 的 意 见 》 ( 佛 发 改 招 〔 20 1 3 〕 11 号 ) 的
要 求 签 署 《 诚 信 投 标 承 诺 书 》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并 盖 单 位 公 章 。
5 、投 标 人 应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中 办 理 登 记 并 获 得 对 应
行 业 的 建 筑 行 业 诚 信 档 案 ( 企 业 类 别 : 建 筑 业 企 业 ( 施 工 ) ) 。
5. 1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的 考 评 等 级 为 D 级 或 以 上 且 状 态 显
示 为 “ 正 常 ” ( 以 资 格 审 查 当 天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
5. 2 广 东 省 以 外 的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在 广 东 建 设 信 息 网( 网 址 :ww w . g d c i c .
ne t ) “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 专 栏 关 于 投 标 人 进 粤 企 业 及
人 员 信 息 登 记 的 网 页 打 印 件 。
6 、 对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要 求
6. 1 对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1 名 ,须 具 备 注 册 于 投 标 人 本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 或 以 上 )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 ① 一 级 建
造 师 须 按 《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要 求 提 供 一 级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电 子 证 照 , 否 则 招 标 人 不 予
认 可 , 一 级 建 造 师 打 印 电 子 证 书 后 , 应 在 个 人 签 名 处 手 写 本 人 签 名 , 未
手 写 签 名 或 与 签 名 图 像 笔 迹 不 一 致 的 , 该 电 子 证 书 无 效 ; ② 广 东 省 二 级
建 造 师 须 按 《 广 东 省 建 设 执 业 资 格 中 心 关 于 启 用 新 版 二 级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电 子 证 照 的 通 知 》 要 求 提 供 新 版 二 级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电 子 证 照 , 否 则
招 标 人 不 予 认 可 , 二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本 人 打 印 电 子 证 书 后 , 应 在 个 人 签 名
— 2 —
处 手 写 本 人 签 名 , 未 手 写 签 名 或 与 签 名 图 像 笔 迹 不 一 致 的 , 该 电 子 证 书
无 效 ; ③ 广 东 省 外 的 二 级 建 造 师 须 按 当 地 政 策 文 件 办 理 注 册 并 提 供 有 效
的 注 册 证 书 扫 描 件 ( 或 电 子 证 书 ) 】 , 并 持 有 有 效 的 《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B 证 )》( 投 标 人 可 提 供 所 在 省 份 相 关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信 息 系 统 的 证 书 查 询 信 息 网 页 打 印 件 或 电 子 证 照 打 印 件 ) 。
6. 2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 企 业 类
别 : 建 筑 业 企 业 ( 施 工 ) ) 登 记 的 人 员 中 选 取 , 并 且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在 资 格 审 查 当 日 未 被 锁 定 。 省 外 进 粤 企 业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在 “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 办 理 了 登 记 手 续 。
6. 3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没 有 在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中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6. 4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期 (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 个 月 , 即 2
02 4 年 1 月 至 20 2 4 年 6 月 ) 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以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或
确 认 ) 的 证 明 材 料 的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为 准 。
注 : ( 1 ) 投 标 人 (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 如 因 所 在 地 区 社 保 查 询 的 不 同 规 定 ,
只 能 打 印 至 查 询 打 印 日 的 上 上 月 ,不 能 提 供 规 定 社 保 区 间 的 社 保 证 明 的 ,
投 标 人 如 提 供 了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的 社 保 管 理 相 应 文 件 , 其 所 提 供 的 社 保 可
以 按 当 地 的 文 件 要 求 相 应 顺 推 。 否 则 , 不 予 认 可 。
( 2 ) 如 投 标 人 (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 能 提 供 相 关 的 证 明 文 件 证 明 符 合 国 家 减
免 政 策 的 要 求 的 , 可 根 据 政 策 的 要 求 无 需 提 供 减 免 月 份 的 社 保 。 否 则 ,
必 须 按 上 述 规 定 要 求 提 供 社 保 证 明 。
6. 5 投 标 人 应 慎 重 考 虑 选 派 一 名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参 加 多 个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 竞 争 , 如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两 个 及 以 上 工 程 项 目 均 中 标 的 , 只 能 按 照
不 同 工 程 项 目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的 时 间 先 后 , 担 任 本 企 业 最 先 中 标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 项 目 负 责 人 。 如 本 工 程 项 目 为 后 确 定 该 企 业 为 中 标 人 的 ,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7 、 对 专 职 安 全 员 的 要 求
7. 1 专 职 安 全 人 员 2 名 , 须 具 有 《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C2 ) 》 或 《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 C 3 ) 》 ( 投 标 人 可 提 供 所 在 省 份 相 关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信 息 系 统 的 证 书 查 询 信 息 网 页 打 印 件 或 电 子 证 照 打
— 3 —
印 件 ) , 且 在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 企 业 类 别 : 建 筑 业 企
业 ( 施 工 ) ) 登 记 的 人 员 中 选 取 。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期 (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6 个 月 , 即 20 2 4 年 1 月 至 20 2 4 年 6 月 ) 为 拟 派 专 职 安
全 人 员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 或 确 认 ) 的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为 准 ,
社 保 的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上 述 4 . 6 . 4 款 注 释 的 要 求 。 省 外 进 粤 企 业 , 拟 派 专
职 安 全 人 员 须 在 “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 办 理 了 登 记 手 续 。
8 、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信 誉 要 求
8. 1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 ( 此 处 所 指
的 “ 冻 结 ” , 是 指 被 “ 冻 结 ” 的 财 产 影 响 到 投 标 人 或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履 约
能 力 。 其 中 财 产 被 全 部 冻 结 的 , 应 当 不 具 备 投 标 资 格 ; 财 产 被 部 分 冻 结 ,
但 投 标 人 可 证 明 财 产 被 冻 结 不 影 响 其 对 本 项 目 履 约 能 力 的 , 具 备 投 标 资
格 )
8. 2 目 前 没 有 受 到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 此 处 所 指 的 “ 处 罚 ” ,
是 指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 作 出 的 有 关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且 该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已 按 照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制 度 公 开 , 除 此 之 外 ,
其 他 以 通 知 、 通 报 等 形 式 或 依 据 规 范 性 文 件 对 投 标 人 投 标 资 格 作 出 的 限
制 , 不 属 于 此 处 所 指 的 “ 处 罚 ” 范 畴 )
8. 3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 此 处 “ 骗 取 中 标 ” 是 指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 所 作 出 的 《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中 所 认 定 的 违 法 行 为 ; “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则 以 司 法 、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
的 生 效 文 件 予 以 认 定 , 其 中 的 “ 重 大 ”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 重 大 ”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是 指 生 效 文 件 认 定 的 “ 重 大 ” 事 故 等 级 达 到 《 关 于 做 好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和 《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 的 标 准 ; “ 最 近 三 年 ” 是 指 该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发 出 之 日 起 往 前 顺 推 三 年 , 以 《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或 司 法 、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 的 生 效 文 件 的 落 款 时 间 为 准 )
8. 4 根 据 佛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启 用 执 行 联 动 机 制 决 定 书 》 和 《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 的 要 求 , 投 标 人 若 为 名 单 上 的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不 得 参 加 本 工
— 4 —
程 项 目 投 标 。
8. 5 根 据 《 佛 山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等 8 部 门 关 于 在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事 项 中 进
行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和 实 施 联 合 奖 惩 的 通 知 》 ( 佛 发 改 信 用 〔 20 1 9 〕 1 号 ) ,
对 被 佛 山 市 公 共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列 入 失 信 名 单 的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8. 6 根 据《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和 水 利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筑 行 业
诚 信 惩 戒 工 作 的 通 知 》 ( 顺 住 建 发 〔 20 2 0 〕 30 号 ) , 对 被 列 入 黑 名 单 的
企 业 和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8. 7 根 据 《 佛 山 市 政 务 服 务 数 据 管 理 局 等 1 0 部 门 关 于 深 化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制 度 改 革 促 进 经 济 高 质 量 发 展 若 干 措 施 的 通 知 》 ( 佛 政 数 〔 20 2
2 〕 14 号 ) 规 定 , 因 在 工 程 建 设 领 域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中 存 在 瞒 报 、 谎 报 、 迟
报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 拒 不 缴 纳 罚 款 、 拒 不 执 行 政 府 部 门 指 令 等 行 为 , 或 在
投 标 过 程 中 不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如 实 汇 报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情 况 , 或 在 广 东 辖
区 内 发 生 较 大 及 以 上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事 故 的 企 业 , 或 在 佛 山 辖 区 内 发 生 死
亡 2 人 及 以 下 一 般 事 故 的 企 业 , 或 频 发 事 故 的 企 业 等 情 况 , 被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 行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依 法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 此 处 所 指 的 “ 处 罚 ” , 是
指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 作 出 的 有 关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且 该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已 按 照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制 度 公 开 , 除 此 之 外 , 其
他 以 通 知 、通 报 等 形 式 或 依 据 规 范 性 文 件 对 投 标 人 投 标 资 格 作 出 的 限 制 ,
不 属 于 此 处 所 指 的 “ 处 罚 ” 范 畴 ) , 并 限 制 其 一 定 时 限 内 参 与 我 市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投 标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限 制 投 标 期 内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9.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承 接 过 的 类 似 施 工 业 绩 要 求
9. 1 投 标 人 在 近 三 年 内 ( 自 本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发 出 之 日 起 往 前 顺 推 , 以 有 效
的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载 明 的 时 间 为 准 ) , 至 少 独 立 完 成 过 一 项 单 项 合 同
金 额 为 80 0 万 元 ( 或 以 上 ) 的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
注 :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须 包 括 中 标 通 知 书 、 合 同 协 议 书 、 有 效 的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如 前 述 证 明 材 料 不 能 清 晰 反 映 有 关 特 征 和 必 要 信 息 的 , 还 须 提
供 该 项 工 程 业 绩 的 业 主 证 明 ( 加 盖 业 主 公 章 ) 并 须 附 有 业 主 方 的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 5 —
下 载 资 格 预
审/招标文件
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
综合平台(https://jy.ggzy.
foshan.gov.cn/TPBidder/lo
gin.aspx?)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7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
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
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
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
址:https://ygp.gdzwfw.g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
ov.cn/ggzy-portal/#/4406
标文件的方式
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
获 取 纸 质 资
格预审/招标
文件的方式
757-83990765、0757-83991
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
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
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
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
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
文件开始时间
2024 年 07 月 08 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
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 6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
2024 年 07 月 29 日
资格预审/投标文
文件截止时间
09 时 30 分
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
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
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
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
广场 1 号楼裙楼 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
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
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
标(不接受现场解密)。有关开标过程及结
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
开标时间
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 4 楼,具体
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
准)。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三龙湾城市建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 46 号信
(异议受理单位)
设有限公司
保广场北塔 20 楼
联系地址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
位)联系人
叶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7-6663800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广东佛高工程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 2
有限公司
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 座 202 室(住所申报)
招标代理联系人
徐嘉怡
联系电话
0757-86668653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
接收部门)
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
1.本项目工程编号:GC2024(SD)WZ015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7 —
4.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代码:2405-440606-04-05-113440。
6.本次招标公告性质:正常。
7.本次招标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 8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A区室外原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东佛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