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PTT对讲机租赁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总队PTT对讲机租赁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某部PTT对讲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PTT对讲机租赁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W10-F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租赁国产PTT对讲机基地台60部、国产PTT对讲机手持台2940部

需本地化部署统一管理运维平台(安装部署在我部机房内),实现对全部3000部对讲终端远程管理、语音调度、北斗定位等功能,可对接我部公网视频传输平台。

①PTT对讲机手持台可更换背夹;②提供一配一充电器;③提供300副蓝牙耳机、2640副有线耳机,可与PTT对讲机手持台配对使用。

上海市长宁区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2

租用3000张定向物联网卡

依托运营商4G流量卡业务,共计租用3000张定向物联网卡,每卡每月设置不少于3G流量,采用共享流量池的方式动态调剂分配整体流量

3

租用1条非互联网专线

带宽不低于100M,传输稳定

上海市长宁区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114.648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承诺,无论是否最终参与项目开评标,无论能否中标,都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向无关第三方透露,不在网上传播,并愿意承担失泄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谢助理、赵助理

移动电话:**********166*****539187*****201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采购人:赵先生

移动电话:189*****866

项目监督人:杨先生

移动电话:189*****778

采购机构:某部物资采购站

2024年7月8日

,上海市,长宁区,上海

标签: 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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