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行业全媒体宣传项目竞争性谈判通告
昆明市交通运输行业全媒体宣传项目竞争性谈判通告
根据工作安排,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将开展昆明市交通运输行业全媒体宣传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服务内容
(一)做好新闻宣传。
充分运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所涉及的宣传内容开展专题报道、系列报道、专栏报道。
(二)做好重点工作宣传专项任务。
1.亮点工作宣传。围绕“运输服务优质提升”“交通综合执法强基”“干部能力作风提升”等方面开展宣传,根据具体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开展有关宣传。
2.重点项目宣传。围绕三清高速、福宜高速、昆明西客站、渝昆高铁、昆明市补链强链项目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及时宣传项目的进展、建成之后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等。
3.日常工作宣传。开展客运市场整治、精神文明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包含农村公路改扩建、路域环境整治、绿美公路建设)等方面的宣传。
4.视频宣传。合作期间,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重要会议、活动进行记录性拍摄,拍摄的视频素材按需要剪辑成新媒体短视频,全年累计拍摄3次,剪辑新媒体短视频3个,在市级媒体平台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两微一端发布。
(三)做好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
1.配合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好“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工作。更新内容重点关注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相关重点工作,并结合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选定更新内容。
2.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微博进行每日信息更新,及时按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发布相关微博信息。
3.组建专班负责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架构维护服务、基础信息维护服务、错别字及敏感词汇监测服务、微信/短信预警服务、技术管理和故障处理服务;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发布等。
4.在合同约定期内,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进行运行维护。
(四)做好涉及舆情监测处置。
配合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的舆情监测,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及时应对处置工作。
(五)新闻发布会宣传
合作期间,结合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选择重点宣传内容,协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昆明交通行业的重点工作,让市民了解、支持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工作开展。
三、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四、竞标限价
竞标人报价不得超过55.5万元。
五、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新闻媒体资格,证件齐全,有传播力强、覆盖面广、资讯采集手段全、传播形态多样化的全媒体信息采编发平台。
(三)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具备在指定媒体版面、按合同约定高质量完成宣传报道内容的能力,相关服务人员拥有新闻采编资质。
(六)承接方本着独立、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项目服务要求进行媒体宣传,做好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
(七)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八)按要求做好舆情监测处置等相关工作。
(九)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按有关要求做好保密相关工作。
(十)能自觉维护项目主体的形象。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在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七、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4年7月13日17:00前将报名表(盖单位公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
八、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71-********
电子邮箱:*********@qq.com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18—2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