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购买编制2024年医疗服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及方案服务招标公告

医疗保障局购买编制2024年医疗服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及方案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2〕157号)关于“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我省上一年度的相关指标进行定期评估,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符合启动开展调价总量测算”、“经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要求,我局拟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服务开展该项工作,有意向的机构请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材料密封提交我局,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评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启动和约束条件

按照建立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的要求,区分通用型和复杂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评估通用型和复杂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

1.按照《实施意见》设定指标评估通用型项目价格调整的启动和约束条件。

2.按照《实施意见》设定指标评估复杂型项目价格调整的启动和约束条件。

(二)合理测算调价总量

经评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符合启动,按照《实施意见》中的《调价总量测算办法》开展调价总量测算。汇总分析公立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核算数据,以及按项目成本测算的年度医疗服务费用总量与历史年度医疗服务费用总量差距的原因。

(三)形成评估报告

通过对我省上一年度的相关指标进行量化评估,形成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启动条件和调价总量的评估报告,用于指导2024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四)选择调价项目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鼓励公立医院发挥专业性作用,通过主动控费、调低价格偏高项目腾出调价空间用于优化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按照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意见在总量范围内提出调价申请,共同做好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一是优先将技术劳务占比高、成本和价格严重偏离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二是关注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和运行特点,兼顾收入结构特殊的专科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支持薄弱学科和中医传承创新发展,以及符合海南自贸港健康产业发展的项目。三是平衡好调价节奏和项目选择,防止出现部分应调整的项目长期得不到调整、部分项目过度调整的情况。四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分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核算反映价格偏低或偏高的项目。五是重点调整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成本中财政补助和社会捐赠比例较高的项目。

(五)测算调价幅度

(1)通用型项目调价方案。

以现行价格为基数,遵循一定的涨幅和比价规则,将有限的调价总量,均衡分配在具体项目上。拟调整的项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价区的排名第一省份的最高价格,个别项目较高的,应主动回调,确保区域间合理比价。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所处价区。

(2)复杂型项目调价。

研究和选择复杂型项目调整范围,对纳入调整范围的复杂型项目,组织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间以及调价总量内进行报价,经组织开展经济性和政策性评价,确定复杂型调价项目。

(六)制定调价方案。

根据上一年度卫生财务报表及项目实际发生频次等数据,合理测评调价总空间与价格实际调整空间的匹配程度,确保调价预计增收的总金额与测算的调价空间基本吻合,最终形成价格调整方案。

二、预算金额

36.4万元。

三、完成时间

90天。

四、相关要求

(一)有意向的机构,请按本次购买服务要求向我局提交报价单及相关服务承诺等资料,我局将按照服务质量、企业资质、相关业绩、技术方案、团队实力、询价等情况以业务为导向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二)报送材料内容:

1.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单位业绩及相关材料。

(三)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评审,评审结果经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3天)。

(五)发布服务单位通知,服务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局签订合同。

(四)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报送时间

(一)报送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7月18日17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送材料)。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海燕,电话:(0898)********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红城湖办公区(老省委党校)11号楼北侧4楼。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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