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下高村乡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翼城县下高村乡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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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翼城县唐兴镇下高村民委员会委托,对其翼城县下高村乡村道路硬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翼城县下高村乡村道路硬化工程

二、招标编号:HCLFYC-2016-010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1、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投标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4、建设地点:翼城县唐兴镇下高村

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11、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12、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与身份证原件;

13、本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以上证件资料还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层第2开标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翼城县唐兴镇下高村民委员会

地址:翼城县唐兴镇下高村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137*****64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邮编:041000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乡村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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