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 采购的AB********3289:九辊布料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 九辊布料器
交货时间:30
货物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表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2、认证体系要求:
(1)质量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2)环境体系:不要求
(3)安全体系:不要求
3、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钢铁企业”机械加工备件(合同及对应发票)。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朝阳钢铁使用现场(辽宁省朝阳市)及时服务、维修。
7、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的企业(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
3、提供“钢铁企业”机械加工备件(合同及对应发票)。
4、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必须要加盖公章。
(三)、投标说明
1、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 。
2、本标件付款方式为:按鞍钢目前付款政策执行。
3、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专车送到鞍钢集团朝阳钢铁公司仓储中心(辽宁省朝阳市西大营子朝阳钢铁公司院内)。
5、本次采购评标方式为最低价评标法,标底价格作为评定标的参考,本次采购不需要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6、本标件设备要求质保期按技术要求执行。
(四)、其它事宜
1、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
2、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3、本次公开招标采取供方资格预审方式(资料预审、现场后审)。即:招标公司组织资料预评审,资料评审通过后,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的,签订技术协议后,招标公司依据资料评审/技术交流意见进行发标、开标、评标,评标排序工作结束后,对需要现场考察的供方由使用单位组织考察,对不需现场考察的直接形成评标报告转委托方定标。
4、招标公司成立的评审小组审核各投标方的企业资质、产品业绩等资料、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符合性等事项。
5、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07-21 12:00:00至2016-07-29 0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bid.ansteel.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07-29 08:00:00。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其中,见资格预审公告。 准入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资质材料为必须上传。
6.4申请人应确保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招标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