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582破64号张家港福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受理裁定书
2024苏0582破64号张家港福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受理裁定书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苏 0582 破申 63 号
申请人:张家港市兰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 港市锦丰镇兴业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陆凯,总经理。
被申请人:张家港福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家港市 乐余镇四干河东侧乐富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马朝晖,总经理。
申请人张家港市兰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对张家港 福运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福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依 法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予以立案审查,期间福运公司对破产 申请无异议。现已审查完毕。
本院查明:福运公司注册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注册资 本 5000 万元,股东农工商房地产集团上海福运实业有限公 司、上海虹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销 售等。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正常经营,于 2023 年 4 月委托申请人代理注销税务登记和工商登记。在申请人部分 完成委托事务后,福运公司要求终止委托并表示因公司已资 不抵债无力支付代理报酬。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福运公司长期不能还付到期债务, 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情形。据此,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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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 第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张家港市兰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张家港福运置 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 季建华
二 O 二四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 魏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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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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