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物联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SCX-2024-GHHW-0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物联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物联终端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物联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物联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
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nww.creditchina..gov.cn)”
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小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
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甲方商
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7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行内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日信
大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日信
大厦)
七、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物联终端设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物联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物联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SCX-2024-GHHW-07
2.3采购内容(1)实现物理卡、人脸、虚拟卡的统一身份识别认证体系为校园一卡通场景
提供服务,同时平台本地化部署,确保数据安全。
(2)通过本次项目建设不仅能够为餐厅、超市、浴室等消费场景提供服务,后期还需要赋
能到图书馆、公寓、教学、考勤、会议签到、实验室门禁等多场景应用。
(3)通过本次项目能够为财务提供统一的一卡通报表中心,便于财务统一清分结算:为信
息中心提供统一的可视化运维系统,实时监控设备的在线状态。
(4)通过本次项目能够为我院建立统一身份识别体系,物理卡、人脸、校园虚拟卡等多种
认证方式。
(5)通过本次项目建设保障师生基本生活服务的物联感知层,
(6)建设支撑终端运行的相关软件系统,确保系统的完整性。
2.4项目预算金额:175万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ps小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m)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通过“中国截判文书网”网站(h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
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徽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甲方商
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7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
3.8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行内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
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报名
材料,经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
1、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箱: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相关网站查询截图: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ps:/小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p:www.gsxt.gov..cn
mdex.html)上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p:小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
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4、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
纳税凭据或银行缴费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近一年内(2023年
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激钠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单位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银行缴
费凭证为准):
5、提供下列相关承诺,不得缺项漏项:
(1)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
秘密等事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行内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法(1)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按以上顺序扫描成一套PDF格式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zscxzbb3969979@163.com,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项
目名称(例“x公司+项目名称”")资料不全及逾期发送的资料将被拒绝(以邮箱收到时间
混
为准),待报名审核通过后(以邮件形式告知其报名审核结果)方可微纳招标文件费,
温馨提示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时,应充分考虑报名资料审核及修改的时间,如因投标人上
岗
传报名资料时间临近报名截止时间,造成因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传更正
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超
(2)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
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公司名称:内蒙古中盛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101201201090118759
开户行行号:313191000628
注:必须为报名公司公户缴纳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最晚于报名截止后24小时内(非工作日不计入)缴纳招标文件费,逾
期未缴钠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资格,文件费缴钠成功后请将缴纳凭证发送至
z5cabb3969979@163.com,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14:30
递交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日信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成交服务费(场地使用费)
成交单位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缴纳交易服务费,收取办法
为:①成交金额大于50万按成交价的1%收取,成交金额低于50万(含)按500.00元收
取:②框架采购和入围的成交单位,平台使用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次.
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号:30419100195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观
联系人:刘宇晨
4
联系电话:0471-3473024
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注意索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黄
色底单),凭此收据一年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损
打电话:0471-347302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小ww.cebpubservice.com入、内蒙古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小w.nmgztb.com.cn入、内蒙古产权交易网
(htp:/www.nmcqjy..com)及其他招标人指定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郭勒北路105号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0471-436536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盛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利佰佳国际B座2416室
联系人:马越
联系电话:1864738972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郭勒北路105号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0471-43653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盛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利佰佳国际B座2416
联系人:马越
电话:18647389723
电子邮件:2 scxzbb396997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月货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8
(盖章)
rr-y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