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鸣小学来凤校区1号教学楼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鹿鸣小学来凤校区1号教学楼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鹿鸣小学来凤校区1号教学楼改造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第二次)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经由璧山区发改委备案,项目业主:重庆市璧山区鹿鸣小学校,资金来源2015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奖励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鹿鸣小学来凤校区内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228平方米,共4层。
2.3 工程投资: 85.93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比选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比选范围
2.5.1《重庆市璧山区鹿鸣小学来凤校区1号教学楼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图(建筑专业)》、《重庆市璧山区鹿鸣小学来凤校区1号教学楼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电气专业)》、《重庆市璧山区鹿鸣小学来凤校区1号教学楼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给排水专业)》中范围所有内容,主要包括剔除原有建筑外墙砖、原有室内所有教室及走道墙面水泥砂浆面层、天棚抹灰面;剔除所有教室、走道、屋面的水泥砂浆地面及地面砖;拆除所有原有门窗;拆除室内砌体隔墙、木质隔墙;拆除教室内黑板、讲台、吊扇、照明灯具、插座、屋面保温及女儿墙等。新铺贴室内及走道600*600防滑地板砖、乳胶漆墙面及600*300墙裙砖;刷外墙及天棚乳胶漆;新安装钢木门、塑钢窗;并对屋面、楼梯间、卫生间、室内电气、给排水进行改造等施工内容。未明确部分由学校现场确定。
2.5.2比选文件的答疑、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竞争性比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和服务佣金
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000元整。服务佣金:人民币 400 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即北京时间2016 年 8月3 日7 时30分前)到账。
4.1.2缴纳形式
投标人通过网上银行(不允许使用超级网上银行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和服务佣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和服务佣金缴纳后,投标人还须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开户银行办理)及复印件1份带到开标现场核验(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并打印银行回单的,必须加盖开户银行鲜章),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和服务佣金的缴纳情况以重庆市璧山区教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标时展示的信息为准。
4.1.3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重庆市璧山区教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重庆璧山双星支行
若投标人名称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与重庆市璧山区教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采集的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业主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凭借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资料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还至各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和提交
5.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6年7月29 日起,登陆璧山区教育城域网和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参选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参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5.2参选文件的递交
5.2.1递交时间:2016年8月3日9时00分开始受理,2016年8月3日09时30分停止受理。
5.2.2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教委325C评标室
5.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2016 年8月1日 17 时 00 分前书面向学校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7、答疑时间:2016年8月2 日 17 时 3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鹿鸣小学校
地 址:璧山区来凤街道和平路140号
联 系 人: 何代伟
电 话:138*****840
2016年7月28日
标签: 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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