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南芬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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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南芬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09 至 2024-07-16
撰写单位: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刘景艳
(南芬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南芬区政府办公楼物业管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0,000.00
最高限价(元):990,000
采购需求: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涵盖南芬区政府办公楼区域内办公楼公共区域保洁、公用会议室卫生清洁、公共区域玻璃清洁、室内石材保养服务;门卫站岗及来访人员登记服务;更夫夜间巡视服务。

二、项目名称

三、服务标准:

(一)环境卫生管理

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内楼梯、出入口、大厅、走廊、卫生间、公共活动场所等公共部位卫生清理等。

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

具体区域标准:

办公楼出入口: 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玻璃表面干净,无明显印记,窗台无灰尘。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地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会议室、接待室: 地面、墙面干净,无灰尘、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

清洁间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地垫摆放整齐干净,天花板干净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明显异味。

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垃圾桶及果皮箱: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烟灰缸内烟头不应超过3个,垃圾不应超过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 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

(二)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

1、服务内容: 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科学有效地进行卫生消毒。

2、服务标准: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定期科学有效地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消毒。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

(三)门岗守卫及治安管理

1、服务内容:门岗守卫人员对发生在招标人及周边 200 米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招标人领导、驻地派出所,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遇到现行犯罪要敢于斗争,及时报警,并将犯罪嫌疑人送交驻地派出所处理;

夜班打更人员夜间巡查任务:招标人单位重点位置及周边巡查夜间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夜班巡查记录,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毒等工作,预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 及时报告招标人并协助予以处理;

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严格管理出入的车辆并做好登记;

2、服务标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四、履约期限:一年(1+1+1),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单位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五、付款方式:按月结算。

六、人员设置

序号

地址

物业服务面积

岗位设置及人员

保洁

门卫

更夫

1

南芬区政府1—5层

4241.7

5

3

1

2

行政服务大厅(含营商)

1400

2

2

1

3

南芬区经济开发区

2962

1

4

应急管理局(新址)

2500

1

1

1

5

民政局1-4层

1331.2

1

1

1

6

环保局1-4层

1025

1

1

7

综合行政执法

1400

1

1

1

小计

11

8

7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1+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专用邮箱递交已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不见面流程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https://ggzyjy.benxi.gov.cn/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南芬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南芬区中心路145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500*****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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