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购标的地域性和货物本身的限制,为房产,需要能够满足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并无财产纠纷,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条件,并且要求在围场县河西所管辖范围内,经两次公开招标,仅有1家供应商响应,该项目具有采购的唯一性,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null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null
征求意见期限: 2024/07/10—— 2024/07/16
采购人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 围场县外环路88号
采购人邮编: null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洪吉+ 0314-
******* 采购预算金额:
********.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承德鑫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会龙山东区会龙山庄第4幢13层1303号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 null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学敏+ 0314-
******* 财政部门地址: 围场县围场镇迎宾路26号行政服务中心725室
财政部门邮编: null
财政部门联系人: 政府采购股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314-
*******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备注: 采购预算金额:
********.00
财政部门邮编: null
财政部门联系人: 政府采购股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河西派出所管辖区域内购买一处闲置用房作为河西派出所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上下两层结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地域性和货物本身的限制,为房产,需要能够满足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并无财产纠纷,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条件,并且要求在围场县河西所管辖范围内,经两次公开招标,仅有1家供应商响应,该项目具有采购的唯一性,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null
地址:null
三、公示期限
2024/07/10至2024/07/16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洪吉
联系地址:围场县外环路88号
联系电话:0314-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股
联系地址:围场县围场镇迎宾路26号行政服务中心725室
联系电话:0314-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承德鑫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会龙山东区会龙山庄第4幢13层1303号
联系方式:0314-
******* 附件:单一来源公示及论证意见表 #_# 名称:null
地址: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