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船舶容量评估项目购买信息公示
滇池船舶容量评估项目购买信息公示
由于滇池水域总体承载力有限,《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严控制滇池水域航行的非燃油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数量。为了贯彻执行好船舶总量控制的管理要求以及为管理部门审批滇池客运船舶市场准入提供科学依据,《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规定由市滇管部门会同市交运部门根据滇池水环境承载力和船舶运力实际需求,定期对船舶总量进行评估,制定中短期运力投放规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 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等文件精神,现将滇池船舶容量评估项目购买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滇池船舶容量评估(A1601)。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单位性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四、购买内容
(一)摸清滇池水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港航基础设施、航运发展支持保障系统等基本情况,对滇池船舶容量进行评估预测,结合运力现状和滇池水运规划,根据各级管理部门对滇池水上客运市场准入的管理政策和要求,制定滇池水域中短期运输船舶运力投放规划。
(二)根据上述工作内容分别编制《滇池船舶总量评估报告(2024-2026年)》、《滇池船舶总量规划(2024-2026年)》、《年度实施计划》。
(三)成果需通过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会评审。
(四)成果和相关建议具有保密性,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0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昆明市滇池管理局2024年滇池保护治理市级补助资金安排,“滇池船舶容量评估”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水运行业乙级咨询及以上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摸清滇池水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港航基础设施、航运发展支持保障系统等基本情况,对滇池船舶容量进行评估预测,结合运力现状和滇池水运规划,根据各级管理部门对滇池水上客运市场准入的管理政策和要求,制定滇池水域中短期运输船舶运力投放规划。为滇池政府管理部门审批滇池客运船舶市场准入提供科学依据,为旅游运输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开展运力投放,申报运力提供参考,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提供支撑,为航运支撑保障系统建设提供参考依据,更好地服务社会,实现环境、航运、资金、人力、行政等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保障水上运输安全,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滇池船舶总量评估报告(2024-2026年)》、《滇池船舶总量规划(2024-2026年)》、《年度实施计划》(审定稿)纸质件4份和电子文档1份。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此信息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至7月17日,凡有意承接的单位,请在公示期内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海月路1号;联系人:匡晓琴;联系电话:137*****230。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标签: 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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