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建设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交通信号灯建设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太仓市交通巡逻大队

关于采购交通信号灯建设定点供应商的招标公告

受太仓市交通巡逻大队委托,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TCGP2016(394)号审批单批准,对其所需采购的交通信号灯建设定点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本次招标的最终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交通巡逻大队

二、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交通信号灯建设定点供应商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预算:人民币550000元

三、投标人报名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相关产品(或服务)经销(生产)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性能和技术标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具备优质的售后服务能力。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需在苏州地区设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长期服务。

7、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的安装及配套服务内容。

8、为使投标方充分掌握此项目具体情况,保证项目质量,投标单位须提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情况踏勘,投标文件中须附采购单位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单(原件),否则为无效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自招标公告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zfcg.suzhou.gov.cn。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16年8月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tzcyx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TZCG*******号—XXX公司”,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企业简介、联系方式等。发出报名邮件后的供应商,请自行同我中心电话联系予以邮件收到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11:00前

请有疑问的供应商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至我中心,中心统一答复,逾期提出的疑问我中心将不再受理;

各投标单位必须对现场进行踏勘

现场踏勘:采购单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

(1)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09:30

(2)地点:太仓市娄江北路128号太仓市公安局交通巡逻大队

(3)联系人:鲁亮贤联系电话:139*****623

(4)投标单位须打印《现场踏勘确认单》前往勘察现场。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8月23日09:00-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23日09:30

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第2或第3开标间(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开标当日我中心将对具体开标间进行明确,请留意当日3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或与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咨询)。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3日09: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三楼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四楼3407室。

邮编:215400

采购中心联系人:杨晓波张燕萍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报名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到3号楼4楼3411财务室(电话:********)确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单位在办好保证金手续后到3号楼3楼***开标间等候准时开标(具体开标间见当日三楼电子显示屏或与本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帐户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44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

投标供应商可采用本票、汇票或者汇款到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购中心不接受支票、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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