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疾控中心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提升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采购
黔江区疾控中心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提升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含税总价16.5万元。
2) 服务期限:2年
1.2 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2023年黔江分公司数字城管项目软件平台维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6.5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比选。
(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技术服务类)业绩,且单合同金额不低于16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提供盖章订单复印件;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签订时间为准。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 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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