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新建学生餐厅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水师范学院新建学生餐厅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水师范学院新建学生餐厅委托经营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邮箱(gshs2301@126.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S-2024-CG020
项目名称:天水师范学院新建学生餐厅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
包 号 | 名 称 | 备 注 |
一 | 新建学生餐厅一楼-大众化学生餐厅 | 1家 |
二 | 新建学生餐厅二楼-特色餐厅 | 1家 |
特别说明:供应商可投一个或多个包段,但最多只允许成交一个包段,须按照所投包段分别递交响应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到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里面);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证明开具时间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之日止)。
(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提供没有缴税的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未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未缴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提供社保账户信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有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之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⑤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等群体性责任事故记录的承诺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东段19号泰生大厦B座23楼2301室
方式:网上邮箱(gshs2301@126.com)获取
获取时须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子扫描件编辑为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gshs2301@126.com,须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料发送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告知获取文件情况。
售价:¥200元/包(获取后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东段19号泰生大厦B座23楼2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东段19号泰生大厦B座23楼2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后,凡未在天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天水师范学院招标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s://zbxt.tsnu.edu.cn:9001/login.html)“用户管理系统”完成注册;
2.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须登录平台“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项目投标意向,逾期未在系统中完成项目登记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对于恶意注册或随意提交项目报名3次(未实质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与平台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项目有效获取文件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上述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水师范学院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联系方式:0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河山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东段泰生大厦B座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182*****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2*****005
标签: 餐厅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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