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溪乡小型体育公园项目交易公告
托溪乡小型体育公园项目交易公告
1.条件 | |
托溪乡小型体育公园项目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托溪乡洋尾村、沙潭村 2.2?控制价(估算价):189.37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78.0196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园林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的改造提升。其中:园林绿化工程改造提升包括公园核心区、洋尾村入口以及沙潭村入口等三个区域,青砖景墙119.56m3;园路铺装1379.40 m2;花池286.40 m2;水沟80m;利用原托溪乡粮站仓库空闲场地改建羽毛球场81.74m2;配套运动挂件装饰7套;主题展馆外立面提升325.41 m2;廊亭/六角亭提升1座;围墙建设及提升507.30m3;标识4套;整理绿化用地1301.80m2栽植香樟、四季桂、白玉兰、福建山樱花、枫香等乔木70株,栽植丛生石榴、黄金榕球、红花继木球等灌木41株,栽植竹类1315株/丛,铺种草皮913.50m2,栽植色带86.20 m2;利用沙潭大桥桥头已报批的土地建设候车休闲驿站1座,配套站牌及木坐凳;树池1座。安装工程主要为公园核心区、洋尾村入口以及沙潭村入口等区域三个区域电力电缆、保护管等管网2221m,配电箱3座,路灯100盏,装饰灯99盏,雨水口17座,人(手)孔井3座。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递交商业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附上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等)。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7月15日16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6时00分 5.2?交易地点: 寿宁县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寿宁县托溪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 寿宁县托溪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
标签: 体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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