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伊犁能源公司危险废物废油委托处置利用项目采购公告
中煤伊犁能源公司危险废物废油委托处置利用项目采购公告
中煤伊犁能源公司危险废物(废油)委托处置利用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次为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产生的2024-2025年工业废油(汽轮机油、工业齿轮油等)组织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
本次预计2024-2025年度处置利用工业废油约30吨,最终数量以实际处置数量为准,采购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货物及服务,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2.3必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危废类别:HW08(900-217-08)。
2.4必须具有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相关委托危险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2.5必须在固体废弃物管理平台注册,并且可以进行电子联单处置危险废弃物。(提供平台网站截图)
2.6送货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规定及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要求;货物承运中运输、装卸(包含货物出厂)、保险费用负担:供应商自负。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报价须知
4.1 所报价格为“含税价”。
4.2 我司采用的付款方式为:为防止发生付款纠纷,投标人在每次交易前,须预先向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市滨河路支行;账号108*****5562)缴纳不少于当期采购计划数量60%作为预付款。结算款在车辆出库过磅后,根据实际过磅数量将剩余款项付清。采购人为投标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
4.3计量方式:结算数量按双方及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公平磅过磅数量清单为准(过磅单需经双方人员签字认可),或者以采购人地磅过磅数量清单为准(须提供采购人地磅机打磅票)。结算金额=结算数量×结算单价,结算数量=过磅净重。
4.4危险废物废油(含桶)运出厂区后,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包括运输车辆路途安全、垃圾倾倒引发的环境污染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特别注意事项:在合同履行中报价人需要支付采购人费用的、相关单价、合价填报正数,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支付报价人费用的、相关单价、合价填报负数。
4.6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对询价文件阅读马虎,误解和漏看等,而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我方咨询后,再酌情考虑是否报价)。
4.8(一)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停用一年:
1.未经异议直接投诉,或在提出异议及异议处理期间同时提出投诉;
2.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4.9(二)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停用二年:
1.绩效评价不合格;
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放弃成交、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
3.恶意投诉采购人或竞争对手;
4.对采购人恶意提起诉讼或仲裁;
5.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5.0(三)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停用三年:
1.串通投标;
2.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5.1(四)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停用五年,情节恶劣的,可延长停用期限,直至长期停用:
1.转包或违法分包;
2.违规挂靠;
3.给集团公司造成严重安全、环保、质量隐患或事故的;
4.给集团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5.侵害集团公司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6.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5.2报价文件需签字盖章后上传。
地 址:新疆伊宁市合作区阿勒泰路3666号
联系人:丁明伟,联系电话:187*****575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20*****0003 | 废油 | 公斤 | *****.0 | 13.0 | 2024-04-10 00:00:00.0 |
标签: 置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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