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探吐哈探区年度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框架
东方物探吐哈探区年度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框架
东方物探吐哈探区2024-2025年度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框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4S-BID01-082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吐哈探区2024-2025年度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服务地点为行政上隶属于东疆地区两市、一州(哈密市、吐鲁番市、昌吉州)的吐哈探区。在项目集中启动的情况下,现有的运输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生产对物资、设备及时到位的要求。框架招标可以在项目高峰期对现有运输能力进行有效补充,缓解运输压力,确保物资、设备及时到位,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2024-2025年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框架招标,涵盖了2024年至2025年吐哈物探分公司地震勘探采集项目特种设备平板运输、生产生活物资货车运输等服务工作。
(1) 服务内容:为吐哈探区施工的地震勘探项目提供特种设备平板运输、生产生活物资货车运输等服务工作,确保货物无损失、损坏,按照时限运抵目的地。
(2)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投标。
标段 | 种类 | 计费方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标段1 | 平板运输 | (元/吨.公里) | 0.40 | |
标段2 | 普货运输 | (元/吨.公里) | 0.33 |
(3) 预计工作量/预计金额:650 万元(不含税)。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标段 | 预算金额(万) |
标段1(平板运输) | 195 |
标段2(普货运输) | 455 |
合计 | 650 |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有效期一年。
2.4 标段划分:
R是,划分为 2 个标段:
标段1(平板运输):平板运输可控震源、推土机、托运运载设备等。
标段2(普货运输):货车运输生产、生活设备、物资等。
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多个标段。
□否
2.5 服务地点:吐哈探区。
2.6付款方式:
项目结束后,结算实际发生金额的30%。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项目结束3个月内,结算实际发生金额的30%。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9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项目结束6个月内,结算实际发生金额的40%。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9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7计价方式:承载运费=货物吨位×承载运输距离×运费单价(不含空驶费,运输距离为货物装车地点到运输终点的距离,以百度地图查询距离为准);
注: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8适用范围: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在本探区内的道路货物运输服务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目前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4 设备要求:
(1)车型及数量要求:
标段1(平板运输):单个投标人投标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40吨以下的平板车辆应不少于3台(购置或租赁)。
标段2(普货运输):单个投标人投标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35吨以下的货运车辆应不少于3台(购置或租赁)。
(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自有购置设备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2)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必须具备行驶证、保险费(车辆保险)等证件,且凭证齐全有效,并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期检(审)验合格;所配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招标方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每车配备必要应急防护用品(灭火器、急救包、千斤顶、掩木)。
(3)投标方必须承诺能随时提供满足项目货物运输需求吨位的运输车辆。
3.5 人员要求:
(1)驾驶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身体健康;
(3)驾驶员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交易。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7履约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三年(2021.1-开标时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
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3.8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投入车辆和驾驶员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投标人须承诺对所投入车辆(含驾驶员)具有完全的管理和使用权力,并对所投入车辆(含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及健康、安全、环保负全责。投标人须承诺给所有参与项目施工作业的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等,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保险及体检证明交招标人验证备案。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将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按照EXCEL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的形式同时发送至招标工作人员邮箱。
④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依据下表按标段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点击支付(即分配)保证金——刷新查询购买状态,确保状态为“已付款”,投标保证金递交即为成功。
标段 | 名称 |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平板运输 | 3 | |
2 | 普货运输 | 9 |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6.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网)(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
单位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地址:涿州市双塔区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
联系人: 于乾 邮箱: yuqian01@cnpc.com.cn
电 话: 0312-******* 手机: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22-********
邮箱:liugdong@petrochina.com.cn
2024年07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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