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关关于公开选定船舶拆解企业的公告

湛江海关关于公开选定船舶拆解企业的公告

  湛江海关关于公开选定船舶拆解企业的公告

  近期我关需对4艘涉案船舶进行处置,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并对残料进行残值回收。为确保涉案船舶拆解工作安全、环保,现拟公开选定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负责该艘船舶的拆解和回收残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待拆解船舶现状

  本次待拆解“三无”船4艘,其中:1艘木和泡沫混合船,参考尺寸长 8.1米、宽2.6米、高0.75米;1艘玻璃钢船(标识:粤吴海滨),参考尺寸长12米、宽3.98米、高2.52米;1艘玻璃钢船(标识:乌新沟058),参考尺寸长 12.1米、宽3.1 米、高3.5米,;1艘塑料水泥混合船(标识:粤徐渔*****),参考尺寸长 8.1米、宽2.65米、高0.9米;具体以船舶现状为准,现均停放于广东北部湾农产品批发中心有限公司仓库。

  二、船舶拆解企业资质要求

  (一)具有拆解船舶的相关资质(即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经营拆解船舶的营业执照及拆船要求所应具备的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或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主营业务跟船舶相关;

  (二)具有拆解船舶的专业机械、工具;

  (三)具备停靠船和拆解船舶所需的固定场地。

  三、拆解要求

  (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船体、发动机等进行破坏拆解处理;

  (二)确保船舶拆解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要求,必须做好相关报备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拆解企业需对拆解过程进行拍照或摄像,我关将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四)拆解过程由我关随时抽查监督,经我关验收同意后,方能对残料进行处理。

  (五)待拆解船舶在签订拆解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关办理出库交付手续,在遂溪北潭码头就地交付,交付之日起的所有费用和安全事项均由拆解企业负责。

  四、企业选定程序

  (一)书面报名。

  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环保资质证书、拆解场地使用证明文件,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达或邮寄至我关报名确认。

  联系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4号湛江海关,联系电话:0759-*******;0759-*******

  (二)审定参与竞价拆解船舶处理企业资格。

  考察核实内容主要有:递交资料的原件、拆解能力、拆解场地等,符合条件的确定参与该船舶竞价拆解处理企业资格。

  (三)组织现场勘察待拆解船舶。

  我关将对各单位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我关将统一安排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船舶停靠现场勘察船舶现状。

  (四)递交处理方案报告书并确定船舶拆解处理企业。

  拆解企业需在查看船舶后3个工作日形成处理方案,内容包括按我关拆解要求作出拆解方案(包括拆解周期、地点等)、净残值回收报价、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符合条件船舶拆解处理企业参与我关组织的船舶回收残值竞价会,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密封完整的拆解竞标书,在不低于保留价的情况下,报价高者即为该批船舶的拆解处理企业,若出现同价的情形,由我关综合考虑选定;若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我关视情况可采取当场重新填写报价方式现场竞价,在达到保留价的基础上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企业,竞价不超过两轮次,若仍未达到保留价,再重新组织开展公开选定拆解企业工作。回收残值竞价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缴纳保证金。

  确定为第一顺序中标企业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关缴纳拆解保证金人民*****元整,逾期不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由排序第二的企业向我关支付保证金,以此类推。顺利完成拆解工作的,保证金予以退回,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拆解工作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海关收回船舶组织再次拆解。

  (六)签订委托船舶拆解协议。

  由我关与选定的企业签订船舶拆解处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七)其他事项。

  湛江海关对此公告内容具有解释权,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湛江海关关于公开选定船舶拆解企业的公告(********).doc

  湛江海关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选定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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