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洮阳镇李范家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敬老院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2014、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洮阳镇李范家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敬老院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2014、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洮阳镇李范家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敬老院室外工程) 已由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发﹝2016﹞3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洮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农发行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洮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临洮县2014、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洮阳镇李范家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敬老院室外工程),新建锅炉房60平方米,门房30平方米,铁艺大门一座,自行车车棚32平方米,砖围墙220米,硬化院面1527平方米,化粪池一座,给排水管网,铺设电力线路等。概算投资:144.87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土建和安装工程及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农发行专项建设基金;

落实情况:到位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洮阳镇李范家村;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09月01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工期6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具有相应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8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同原件)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二)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省外建筑企业需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五)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六)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七)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16年07月30日至2016年08月03日(不得少于5*24小时)。

获取网站:www.dxggzy.com。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备注: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在开标前半小时将项目经理IC卡递交到招标代理处统一核验。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8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第一开标厅)。

(二)在递交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单位盖章)和投标单位登记表(单位盖章、行业主管部门盖章),表内需载明单位名称、单位资质、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等组成人员情况和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送达。

(三)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递交一份投标证件清单(盖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清单现场核对证件并由各方签字确认同时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三份。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编号为:********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洮县民政局

联 系 人:贺维明

电 话:177*****165

代理机构:甘肃商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凌峰

电 话:177*****931

十、监督单位

定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标签: 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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