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供销社门面竞租的公告
关于县供销社门面竞租的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提高集体资产使用效益,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经研究,我社决定对位于青川县乔庄镇尚品华西步行街的1间商铺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概况
位于尚品步行街外河边(清香斋火锅店二楼旁),面积370㎡,竞租起价9元/㎡/月,竞租保证金1万元。现面向社会公开竞租。
二、竞租对象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企业或自然人。
三、报名要求
1、竞租人是企业的,报名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竞租人是自然人的,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24年7月9日网上发出竞租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7月30日18时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川县供销社(青川县乔庄镇财经中心4楼)
五、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3年7月31日下午3点
竞租地点:青川县供销社会议室
六、竞租方式
1、招租人将竞租人资格审定后,以评估基准价每平米9元起公开竞租。每轮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5元或5元的整数倍数),出现竞租价相同的情形时,增加一轮以最高价确定承租资格。
2、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权。
七、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1-3年,从签订租赁合同起装修期30日内不计算租金。具体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八、租赁合同
竞租过程中招租人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附件,竞租后不作修订。
九、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交付第一年租金。后期每年租金在商铺到期前一个月内支付下一年租金。
十、保证金及其它要求
1、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向招租人提交1万元(人民币)作为竞租保证金。
收款单位:青川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青川农商银行
2、若竞租人竞租成功,竞租保证金将抵扣房屋租赁保证金;若竞租人未竞租成功,则招租人在竞租程序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保证金。
3、竞租人竞租成功,但未按本公告的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招租人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的取消租赁资格,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竞租房屋,招租人不统一组织,竞租成功后,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5、参与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须充分阅读《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签订合同时不再提出修订合同相关内容。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青川县乔庄镇财经中心4楼
邮??编:******
联系人:冀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9-******* 152-0847-5475
标签: 供销社门面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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