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高分子先进功能材料及其应用实验室通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有机高分子先进功能材料及其应用实验室通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有机高分子先进功能材料及其应用实验室通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3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M440*****075********
项目名称:有机高分子先进功能材料及其应用实验室通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21,743.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有机高分子先进功能材料及其应用实验室通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21,74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通风机 | 实验通风橱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2 | 其他柜类 | 全钢排风药品柜 | 5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3 | 通风机 | 万向抽气罩 | 36(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4 | 通风机 | 无管道通风柜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5 | 空调机组 | 风冷热泵型洁净空调机组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6 | 空调机组 | 多联机空调1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7 | 空调机组 | 多联机空调2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8 | 空调机组 | 多联机空调3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有机高分子先进功能材料及其应用实验室通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不低于合同金额60%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要求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制造商承诺》(见招标公告附件)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且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制造商承诺》(见招标公告附件)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采取分包的,只能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和《制造商承诺》(见招标公告附件)。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必须属于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有机高分子先进功能材料及其应用实验室通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07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网上注册指南”。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群):415-893-172,热线电话:400-9030-870。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6.项目事宜联系邮箱:gmetb3@163.com。
名 称:五邑大学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22号
联系方式:0750-*******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20-********、020-********
项目联系人:杨工、邓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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