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智慧医院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4-009-GK)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医院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6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系统建设和医院核心is系统端口对接以及后续维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医院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智慧医院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履约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资金能力、管理能力及丰富的人力资
源能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
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
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转包、违法分包。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小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
录的查询结果。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标段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
得参与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到内蒙古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乌兰浩特市都林街道信合二期8号楼6号商业)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乌兰浩特市都林街道信合二期8号楼6号商业)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医院系统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XZB2024-009-GK
22项目名称:智慧医院系统建设项目
23项目地点: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
2.4招标范围:系统建设和医院核心s系统端口对接以及后续维护
2.5项目总投资:86万元
2.6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90日历天,维护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5年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履约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资金能力、管理能力及丰富的人力资
源能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
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
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转包、违法分包。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M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小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
录的查询结果。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标段投标。
驱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
得参与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内蒙古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方式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
章),到内蒙古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
地点为内蒙古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
市都林街道信合二期8号楼6号商业)。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8号
联系人:0482.3965317
电话:海迪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占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都林街道信合二期8号楼6号商业
联系人:赵荐
联系电话:0482-383777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鸟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08号
联系人:海迪
电话:0482-39653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白治区兴安盟鸟兰浩特市都林街道信合二期8号楼6号商业
联系人:赵荐
电话:0482-3837777
电子邮件:hongxin_8888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