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XJCLXC(2024)-45-H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38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①提供水处理相关在线监测及自动加药系统及满足合同期内用量的分散剂、缓蚀
阻垢剂、非氧化性杀菌剂、氧化性杀菌剂、生物分散剂、助滤剂、消泡剂等药剂。(所有药
剂必须为进口品牌厂家药剂)。②提供装置化学清洗、预膜、系统运行期间异常波动的技术
指导服务。③提供装置运行期间技术服务(包括换热器流速测定,化工换热器异常问题现场
的诊断,月度技术服务报告,循环水水质异常的药剂调整等)。④提供装置运行期间各种药剂
资料,建立换热器监控台账,技术培训服务。⑤提供各项水质指标、运行数据的监督、分析
服务和改进技术措施。⑥现场药剂存量能保证循环水装置 1 个月的用量,并提供药剂拉运、
装卸及废药剂桶的回收服务。⑦保障现场技术服务人员 2-3 名,提供每月不低于 4 次的现场
技术服务(异常状态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合同周期内不得更换随意更换技术服务人员。)⑧负
责循环水装置药剂的调整,保证循环水品质达到《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
2017)中的标准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处理药剂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须为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拥有供货及服务能力(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商所投药
剂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2023 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注:a.以上①②提供任意一项即可;b.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
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时间段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c.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
他组织的提供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即可;d.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药剂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8)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水处理实时监控业绩不少于 2 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
要求(以下要求需体现在验证材料中,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a、化工行业且循环水量大于 18000 m³/h(单套)装置,运行时间一年以上。(提供技术服务
合同或有服务条款(内容)的药剂供应合同)同时提供客户盖章的证明材料(验收报告或评
价报告)。(合同证明文件有签字签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b、水处理实时监控业绩的药剂添加必须使用自动加药设备。(技术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使用的
是自动加药设备)
c、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提供满足前述要求业绩,业绩必须为代理商业绩。
以上三条任意一条条件不满足,视为无效业绩。
(9)供应商必须有循环水 COD 异常处理的成功案例。(提供异常处理技术服务合同或有服务
条款(内容)的药剂供应合同)同时提供客户盖章的证明材料(验收报告或评价报告)。联
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需要提供满足上述要求业绩。
(10)供应商必须有研发团队,所提供的药剂必须为自己的专利产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
则给其授权的药剂厂家必须有研发团队,所提供的药剂必须为药剂厂家的专利产品。(必须
提供研发团队及研发产品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a、被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b、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d、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
效期内的供应商,与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任何法律纠纷历史的企
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6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
商所投药剂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②技术服务业绩证明资料(不少于 2 项);③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的被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近半年(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6 月)社保;④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药剂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⑤供
应商必须有循环水 COD 异常处理的成功案例;⑥供应商必须有研发团队,所提供的药剂必须
为自己的专利产品。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
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
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磋商文件
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领取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后递
交至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乌伊东路和昌峰路交叉口南
200 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乌伊东路和昌峰路
交叉口南 200 米)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规模:①提供水处理相关在线监测及自动加药系统及满足合同期内用量的分散剂、缓
蚀阻垢剂、非氧化性杀菌剂、氧化性杀菌剂、生物分散剂、助滤剂、消泡剂等药剂。(所有
药剂必须为进口品牌厂家药剂)。
②提供装置化学清洗、预膜、系统运行期间异常波动的技术指导服务。
③提供装置运行期间技术服务(包括换热器流速测定,化工换热器异常问题现场的诊断,月
度技术服务报告,循环水水质异常的药剂调整等)。
④提供装置运行期间各种药剂资料,建立换热器监控台账,技术培训服务。
⑤提供各项水质指标、运行数据的监督、分析服务和改进技术措施。
⑥现场药剂存量能保证循环水装置 1 个月的用量,并提供药剂拉运、装卸及废药剂桶的回收
服务。
⑦保障现场技术服务人员 2-3 名,提供每月不低于 4 次的现场技术服务(异常状态 24 小时
内到达现场,合同周期内不得更换随意更换技术服务人员。)
⑧负责循环水装置药剂的调整,保证循环水品质达到《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050-2017)中的标准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投资额:338 万元
(3)服务期限:一年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包括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变更、答疑
及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
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
商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
入)。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
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
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 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 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
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
联 系 人:赵越
电 话:152926281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联 系 人: 任丹
电 话: 2237888、17799414311
电子邮件: 13716579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