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Y613线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武陵源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Y613线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武陵源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Y613线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陵源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Y613线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武陵源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Y613线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武发改审批〔2024〕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交通局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武陵源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Y613线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张武交基建〔2024〕1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农村公路安防及养护补助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 (资 金 来 源 ) , 出 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为湖南锦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 市/州武陵源区 县/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一、武陵源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武陵源区索溪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8处11.01Km农村道路安防处治、护栏及标示牌安装。二、武陵源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批):武陵源区6个乡、街道辖区内21处23.78Km农村道路安防处治、护栏及标示牌安装。三、武陵源区插旗峪社区Y613(K0+707-K3+157)2.45Km农村道路白改黑、水沟整治及护栏标识牌安装。四、武陵源区插旗峪社区Y613(K3+157-K6+007)2.85Km农村道路白改黑、水沟整治及护栏标示牌安装。
农村公路安防项目位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境内6个乡(街道)内39处,线路较多,分布比较零散,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 / ;合计总长约34.79km,按等外级公路、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部分为20km/h)建设,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宽3.5-6.5米,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路面大修白改黑路段为协合乡Y613线,实施桩号(起、终点)为K0+707-K3+157、K3+157-K6+007,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 / ;路线全长5.3km,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建设,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4.5米,公路/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现对该项目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涵洞等修复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本项目招标编号:JYZ2024-008。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养护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km) | 工程内容 |
修复养护 (大修) | 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涵洞等修复养护 | 1 | 安防项目位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境内6个乡(街道)合计约39处; Y613线项目:K0+707-K3+157、K3+157-K6+007; | 安防项目合计约34.79km; Y613线项目合计5.3km; | 安防项目共39处合计约34.79km农村道路安防处治、护栏及标示牌安装; Y613线项目(K0+707-K3+157、K3+157-K6+007)合计5.3km农村道路白改黑、水沟整治及护栏标示牌安装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15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 / 。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A 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 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C 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zjj.gov.cn/ ) 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获取招标文件(如利益相关企业获取招标文件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再获取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办理完成CA 数字认证后,请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6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zjj.gov.cn/), 选择所投类别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获取),完成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 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 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1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 号)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http://ggzy.zjj.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武陵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jjwly.gov.cn//)上发布。
8.特别说明
8.1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湖南省公路养护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编制,其中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等内容,根据《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 张政办发〔2024〕9 号)的规定执行。
8.2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3履约担保的规定
8.3.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内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履约担保金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
8.3.2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应当接受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当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超过10%的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大力推行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要求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责任至对应工程交付使用之日终止。
8.3.3履约担保意向书。项目招标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无条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保函的意向书(按意向书模板提供,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第九项附件1),防止借资质投标,防止不能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的单位中标影响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进程。
8.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
8.3.5设置关键节点工期全过程保证。招标人应当按照工程项目实际,并结合工期定额合理设置项目合同工期,明确关键节点工期、履约保证关键措施,便于后期的合同履约管理。招标人不得随意压缩工期。
8.3.6履约担保的使用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者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法规政策调整、地质重大变化等)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当按照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若出现不合格工程应当立即返工,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提前完工的,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应奖励。相关要求:
①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以内处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 20日的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加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因承包人违约延期超过关键节点工期30日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对应的工程量结合施工图预算清单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
②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3)若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4实行投标人承诺制度,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由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符合企业建设运行成本作出承诺(按承诺书模板提供,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第九项附2),并提供履约担保和对其违约责任严格追究来防止恶意低价竞争。
8.5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为严重失信行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程造成极大干扰,甚至造成投资增加或者损失的,招标文件中应当约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8.6对在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和合同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与严重违约失信的企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3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市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提交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实行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8.7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因投标人或其代表、工作人员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操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或递交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的、在平台递交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内容错误的等相应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TEL:0731-********,Q:**********。
8.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9承包人委派到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后期合同谈判阶段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须无条件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分摊到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费,考勤对象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部门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行信用考评扣分,记不良记录。
9.附件(具体见招标文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附第三章评标办法全文)
附件3: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附件4:项目概况(具体见招标文件)
附件5:随机分配标段办法(本项目不采用)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联 系 人:卓先生;
电 话:159*****431;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锦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黄江大道589号金晟年华商住小区3栋606号;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韦东玲;
电 话:155*****889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部门:本项目招标接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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