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 | | 2 | . | 共同调解服务 | | 。对于跨地区、跨单位的矛盾纠纷,协调配合,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一起进行调解。 | | | | | | | | |
在受理后,分清主次,以一个调解组织为主,其他调解组织协助。详细研究制定调解计划,明确分工,相互配合 | | | | | | | | | | | | | | | |
,加强信息交流,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防止小团体主义 | | | | | | | | | | | | | | | |
、宗派主义对调解工作的干扰。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本辖区内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 | | | | | | | | | | | 3 | . | 直接调解服务 | 。对 |
情节比较简单的纠纷、矛盾冲突只限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扩散的纠纷,将纠纷 | | | | | | | | | | | | | | | |
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主持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先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掌握 | | | | | | | | | | | | | | | |
了处理这起纠纷的底数。经说服教育,让当事人能够认清是非曲直,使矛盾得到解决。对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思 | | | | | | | | | | | | | | | |
想工作,促使当事人之间和解,在新的基础上增进团结。 | | | | | | | | 4 | . | 间接调解服务 | 。针对某些积怨深、难度大的纠纷,动 | | | | |
员借助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的力量,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转化工作。针对婚姻等纠纷的当事人依恋于幕后人为 | | | | | | | | | | | | | | | |
其出主意的心理特征或其意志受幕后人控制、操纵的特点,先着重解决好与纠纷当事人有关的第三者的思想认识 | | | | | | | | | | | | | | | |
问题,然后利用人们对亲近的人较为信任的心理共性,把对纠纷的正确认识通过第三者作用于当事人,促其转变 | | | | | | | | | | | | | | | |
。 | 5 | . | 公开调解服务 | | | 。对涉及广、影响大、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严重过错,并对群众有教育示范作用的纠纷,向当 | | | | | | | | | |
地群众公布调解时间、调解场所,邀请当事人亲属或朋友参加,允许群众旁听的方式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 | | | | |
进行调解,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不得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有典型意义和注意方法,使群众通过参与 | | | | |
调解达到受到法律、政策及社会公德教育的效果,不能搞成“斗争会”或“批判会”,以说服教育为主,促成当 | | | | |
事人之间和解。 | | | | |
| 6 | . | 非公开调解服务 | 。对涉及纠纷当事人隐私权的纠纷,如一些婚姻纠纷、恋爱纠纷、家庭内部纠纷等,对只 |
有当事人在场无其他人参加的情况下进行的调解,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或律师使纠纷当事人说出心里话,使调解 | | | | |
人员找到纠纷症结,对症下药调解纠纷。 | | | | |
7.联合调解服务。联合群众团体、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等,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综合治理矛盾纠 | | | | |
纷。对跨地区、跨单位、跨行业的纠纷,对久调不决或有激化可能的纠纷,对调解人员无力解决的合理要求,如 | | | | |
土地、山林、坟地、宗教信仰等引起的大型纠纷和群众性纠纷等,加强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充分了解纠纷 | | | | |
发生、发展动态,了解调解处理效果,了解群众对联合调解的反映,严格贯彻领导意图,按照矛盾纠纷调解处理 | | | | |
部署开展工作。 | | | | |
(三)心理健康服务 | | | | |
兴隆街道矛调中心社会心理服务外包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SS-2024-55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兴隆街道矛调中心社会心理服务外包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综治维稳武装工作经费22万元,招标人为四川天府
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隆街道矛调中心社会心理服务外包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隆街道矛调中心社会心理服务外包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隆街道矛调中心社会心理服务外包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我司指定网站(
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供应商服务系统及使
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
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将以
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七、其他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2
.项目负责:刘菁、喻宇;质控审核:宋伟;项目执行:张雨晴、文荟尧;询问
、质疑、投诉受理:李静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地 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正街53号
联 系 人:廖老师
电 话:028-856153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028-87789977
电子邮件: 28441367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项目概况
围绕打造横向联席会议、纵向呼叫响应、社会底座支撑的“三维”综合化解矛盾纠纷品牌,立足兴隆街道西
部(成都)科学城、鹿溪智谷两大“主战场”资源禀赋特点,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将心理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融入平安兴隆建设、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把心理服务、法律服务、信访服务
、诉前调解资源与纠纷调解实现职能融合和力量聚合,搭建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和社会心理服务综合平台,
加强涉军涉稳信访人员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和心理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
实现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件、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明显下降,推动形成
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更好满足兴隆群众对美好
生活的时代需求,全力打造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兴隆社会治理样板。
二、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一)社会心理服务
1.搭建兴隆街道矛盾纠纷化解心理服务平台。按照兴隆街道矛调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要求,规范设置心理咨
询室,为有需求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和来访人员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矛调在线
”平台优势,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
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组织心理
服务工作者、信访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在辖区摸排上级转办、本级发
现和街道矛调中心上报的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
2.“三专业”团队化专业保障服务。充分调查兴隆街道社会情况和熟悉了解兴隆街道矛调中心需求的基础上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采购医学专业、心理专业、维稳专业三个专业背景,十年以上心理教育培训工作经历,拥
有矛调中心心理服务项目经验人员团队化专业保障。
3.坐班、走访、预约等多形式灵活服务。对领导接访日采取专业心理咨询师坐班制保障陪同进行为主;对兴
隆街道现有的涉军和信访重点人员以积极走访、主动下访为主;对现场来访的人员先调解服务稳控后,以预约的
形式开展心理服务为主,充分发挥心理服务对重点人员的保障效能和最大功能。
4.针对矛盾纠纷采取专业方法保障。与市场普遍常见的医学性心理健康服务不同,兴隆街道矛调中心的心理
服务可定性为矛盾纠纷引发的心理正常人员的社会性心理服务。只用对心理问题和精神病人的心理知识、心理原
理、心理逻辑、治疗原则来服务,而不能完全照搬照套。主要采取心理疏导、心理测评、认知调节、认知疗法、
非理性调节、心理放松、情绪调整、团体辅导、心理知识宣传、心理宣泄、心理教育、心理干预、危机干预、关
系调适等心理服务方式来实行,而不用心理药物治疗、病态心理矫正、行为矫正等方式进行,高度注意矛盾纠纷
调解人员被当成心理问题人员的排斥和敏感。
5.制定预案管理开展心理服务。制定坐班接访心理服务方案,制定重点人员走访心理服务方案,制订个性化
疏导方案提升年度信访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做好心理服务的分类规范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
措施开展心理服务。
6.远程网络、电话咨询开展心理服务。除矛调中心心理咨询室服务、实地走访下访服务、预约服务等面对面
服务外,根据需要采取网络视频、电话咨询等间接方式做好特殊要求、特殊情况的心理服务。
7.多方形成合力开展心理服务。根据矛盾纠纷的事件性质、对象情况、起因经过、可能趋势,把解决现实问
题与心理服务紧密结合,把解决矛盾纠纷与心理工作紧密结合,把心理服务与信访服务、调解服务、法律服务、
社会服务、行政服务等方法综合运用、各施所长、科学组合化解矛盾纠纷,变单兵作战为合成作战、个人作战为
体系作战。
(二)矛盾纠纷调解服务
1.单独调解服务。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
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对不涉及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关系人,派遣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或
律师对来访纠纷当事人单独调解,通过对纠纷双方当事人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纠纷发生、发展情况,针对当事人
的心理特点,开展调解工作。注意因人熟、地熟、情况熟而照顾情面或碍于一方势力所造成的不公正调解等弊端
,督促调解协议的履行,解决当事人合理的实际困难。
2.共同调解服务。对于跨地区、跨单位的矛盾纠纷,协调配合,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一起进行调解。
在受理后,分清主次,以一个调解组织为主,其他调解组织协助。详细研究制定调解计划,明确分工,相互配合
,加强信息交流,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防止小团体主义
、宗派主义对调解工作的干扰。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本辖区内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3.直接调解服务。对
情节比较简单的纠纷、矛盾冲突只限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扩散的纠纷,将纠纷
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主持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先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掌握
了处理这起纠纷的底数。经说服教育,让当事人能够认清是非曲直,使矛盾得到解决。对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思
想工作,促使当事人之间和解,在新的基础上增进团结。4.间接调解服务。针对某些积怨深、难度大的纠纷,动
员借助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的力量,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转化工作。针对婚姻等纠纷的当事人依恋于幕后人为
其出主意的心理特征或其意志受幕后人控制、操纵的特点,先着重解决好与纠纷当事人有关的第三者的思想认识
问题,然后利用人们对亲近的人较为信任的心理共性,把对纠纷的正确认识通过第三者作用于当事人,促其转变
。5.公开调解服务。对涉及广、影响大、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严重过错,并对群众有教育示范作用的纠纷,向当
地群众公布调解时间、调解场所,邀请当事人亲属或朋友参加,允许群众旁听的方式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
进行调解,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不得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有典型意义和注意方法,使群众通过参与
调解达到受到法律、政策及社会公德教育的效果,不能搞成“斗争会”或“批判会”,以说服教育为主,促成当
事人之间和解。
6.非公开调解服务。对涉及纠纷当事人隐私权的纠纷,如一些婚姻纠纷、恋爱纠纷、家庭内部纠纷等,对只
有当事人在场无其他人参加的情况下进行的调解,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或律师使纠纷当事人说出心里话,使调解
人员找到纠纷症结,对症下药调解纠纷。
7.联合调解服务。联合群众团体、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等,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综合治理矛盾纠
纷。对跨地区、跨单位、跨行业的纠纷,对久调不决或有激化可能的纠纷,对调解人员无力解决的合理要求,如
土地、山林、坟地、宗教信仰等引起的大型纠纷和群众性纠纷等,加强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充分了解纠纷
发生、发展动态,了解调解处理效果,了解群众对联合调解的反映,严格贯彻领导意图,按照矛盾纠纷调解处理
部署开展工作。
(三)心理健康服务
着力构建契合兴隆需求特色的“五位六级”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即:以“心理测评——心理团辅——
心理技能培训——心理知识宣传——
心理疏导”的横向五位拓展到边,把街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和城管队员、小区(单位)安保队伍
、矛盾纠纷和涉军涉稳重点人、一般居民的纵向六级心理服务延伸到底,按照第一年起步、第二年成势、第三
年成熟的规划,打造心扉新家园、筑牢“心防”安全阀、推动“心治”新境界、构建心灵共同体。
1.做好心理测评服务。心理测评是自我认知和心理干预的基础。个体对心理健康的自我体验存在一定模糊
性和不确定性,需要借助科学有效的心理测验作出诊断和检验。通过心理测评,使维稳人员较为全面和系统地
了解自身的心理健康状况,对自身的人格特征和存在问题形成客观认识。心理测评的结果也为后续的心理技能
培训和个别疏导提供科学依据。心理测评严格遵循保密的原则。
(1)安保队伍心理测评。针对兴隆街道入驻企业和单位多的特点,对从事和负责社会一线安全工作的小
区、企业、学校等安保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及时发现一线安保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对小区物业安保进行心理
测评,防止心理不健康的安保人员因心理健康而导致服务态度不好引发小区物业与业主关系紧张。在每学期开
学季对学校安保人员开展心理测评,作为人员使用和岗位匹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兴隆湖景区安保人员和工作
人员开展心理测评,确保良好心理状态维护好景区安全。
(2)网格队伍心理测评。网格员承担着采集维护“一标三实”信息、上报重大预警和矛盾纠纷等各类事
件、走访服务特殊人群、随手调解个案、面对面服务群众等末端基础工作,定期做好心理测评,准确了解掌握
网格队伍心理状况,保障其更好发挥社会“底座”功能。
(3)社区工作人员心理测评。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社区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状
况问题,通过定期走访服务做好社区工作人员的心理测评,针对性做好心理服务。
(4)街道维稳工作人员心理测评。针对政法综治队伍工作职责的现实要求,立足身处化解矛盾纠纷和社
会治理一线的实际,尊重队伍群体的心理健康特点和需求,定期做好心理测评,在内容和方法上,创新探索维
稳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
2.开展心理团辅活动服务。在测评的基础上,对街道工作人员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在活动中释放心理压力
、学习心理知识、观察自我心理、进行心理健康维护,营造良好团体心理氛围。对特殊群体性问题,涉及同类
型同年龄段人员广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心理沟通机制,针对涉及群体,采取团体辅导的形式做好大
众群体心理服务工作。
3.培训心理沟通技能。结合兴隆湖新景区游人多、活动多,对景区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网格员、社区工
作人员等开展心理沟通技能培训。对社会工作者、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采取统一培训,结合工作实际
随时召开座谈会、实践工作交流等方式提高心理工作能力水平,提高信访服务人员、调解服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
员开展心理服务的能力。
4.心理知识宣传讲授。加强心理知识宣传引导社会心态。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心理常识科普宣
传,重点利用矛调中心宣传栏、宣传屏、宣传折页,搞好心理常识宣传普及,利用心理服务的时机,加强面对面
心理知识的普及,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不断
提高涉稳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针对性开展涉稳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5.个别心理疏导服务。对测评出心理问题的人员,在保密的前提下做好针对性心理疏导服务。制定重点人员
走访心理服务方案,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提升年度信访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深入社区走访,做好心理
服务的分类规范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开展心理服务。
6.心理危机干预。当出现重大创伤事件,可能对辖区的重点人员或居民产生危机时,指派专业心理咨询师运
用心理学理论,有计划地对其心理状态、认知或者行为进行干预,帮助重建心理平衡状态。
(四)品牌打造服务
1.每月在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刊发,开展一次信访维稳工作、矛调中心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心理
服务等方面宣传报道1次,一年12次。
2.打造兴隆街道横向联席会议、纵向呼叫响应、社会底座支撑的“三维”综合化解矛盾纠纷品牌,形成经验
做法,在媒体宣传,力争被上级表彰肯定和推广普及。
3.完成上级要求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法总结等经验材料撰写不少于4篇。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服务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流程:合同签订后,每服务三个月满考核合格后,向供应商支付25%的合同款,共分四次按进
度支付;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验收方式和标准:按照磋商文件具体要求验收,由采购人组织。
5、违约责任: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
部的赔偿责任。
6、费用:本项目所有方案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除成交价外的任何费
用。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