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3来凤县城至猴栗堡火车站段前期工作-招标/资审公告
G353来凤县城至猴栗堡火车站段前期工作-招标/资审公告
G353来凤县城至猴栗堡火车站段前期工作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G353来凤县城至猴栗堡火车站段前期工作已由交通运输部和恩施州交通运输局以交规发【2023】163号、恩施州交计【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来凤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境内 建设规模:G353来凤县城至猴栗堡火车站段,路线起于来凤县城,经老虎洞、猴栗堡,止于苗寨村,路线全长约7公里(含主线、支线),其中拟建大桥4座。按设计速度6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与设计,编制完成初步勘察报告及初步设计文本和相关图纸,配合完成审查修编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3.施工图阶段的勘察与设计,出具详细勘察报告和施工图纸并配合完成审查修编获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4.完成各项专题报告(除用地预审和土地组卷报批、林地报批以外,专题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用地踏勘论证报告、洪水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社会稳定性分析评估报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8。 其中:/。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见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7.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lf.eszggzy.cn/lf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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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9日 | ||||||||||||||||||||||
附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提供查询截图(咨询专业包含公路);(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项目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勘察设计工作; (2)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桥梁分项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路线分项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 1. 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果业绩证明材料均无法 明确反映“甲乙方全称”“签订时间”“主要工作内容”等内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上人员须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1.4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完成过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勘察设计项目。 注: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果业绩证明材料均无法明确反映“甲乙方全称”“签订时间”“主要工作内容”等内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1.5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3.1.6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7)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全国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上述(1)~(9)条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备注: |
标签: 段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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