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饮水处理机更新二次招标公告

直饮水处理机更新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提前下达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办学条件补助--直饮水处理机更新采购二次
品目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水/处理过水/生活饮用水

采购单位北京市第一七一中学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6年07月29日 16: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29日 09:30至2016年08月0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海云宾馆4层)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海云宾馆6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北京市第一七一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任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女士、李先生 ***-********-***/811

  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一七一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提前下达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办学条件补助--直饮水处理机更新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提前下达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办学条件补助--直饮水处理机更新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GS16-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第一七一中学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8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女士、李先生 ***-********-***/8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预算35万元(财政资金),具体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主要设

备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提前下达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办学条件补助--直饮水处理机更新采购

35

直接饮用水处理系统、电开水器饮水设备

直饮水处理机更新

1批

1、纯净水产水量:1.0m3/h;

2、电导率<20 us/cm;

3、pH值:6.5~8.5;

5、其它指标满足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质标准》要求;

6、纯净水系统设备、水泵、管道、阀门、材料选用符合食品卫生级;

7、全自动控制操作,可无人值守;

8、主要水泵采用一用一备;

9、开水器选用中、高端品牌;

10、容积90L,功率9KW。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廉洁准入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9日 09:30至2016年08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海云宾馆4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6年07月29日至2016年08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至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16号院14、18号楼(海云宾馆6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后两项)(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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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厦泰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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