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服务 JSZC-******-FHXH-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招标代理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3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FHXH-G2024-0008
项目名称:2024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369.******万元(采购包1:189.******万元;采购包2:1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69.8万元(其中一标段:189.6万元、二标段:180.2万元)
采购需求:
一标段:东山街道、汤山街道、禄口街道、谷里街道、湖熟街道、麒麟街道、空港开发区。二标段:秣陵街道、江宁街道、淳化街道、横溪街道、江宁开发区、未来科技城、江宁高新区、滨江开发区。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2024年1月-2024年6月)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2024年1月-2024年6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近1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网络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上资料加盖鲜章扫描为PDF版本发送至********@qq.com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025-********,待审核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100.00元
2024-07-3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单独密封)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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