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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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经江苏五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904破申29号决定书,决定对江苏五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2024)苏0904破申29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仁禾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临时管理人。现管理人拟通过公开竞选的方式遴选资产评估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积极参与报名。

一、评估范围

对江苏五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动产、不动产等有形资产、排污许可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二、参评机构要求

1、参选机构应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库中,具有专业评估资质的单位,具有本案相关资产评估资质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

2、在参加本次评估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纪录;

3、能够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开展评估,按时出具评估报告;

4、明确评估费用报价及支付方法;

5、2024年7月25日前出具评估报告。

三、中介机构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1、营业执照及指派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的资质证明;

2、中介机构简介;

3、报价单(见附件)。

四、报价、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价限价4万元,最低价中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4日止。请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书面资料。

五、联系信息

管理人联系人:张先生 139*****119

管理人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南路5号盐城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1室

六、特别说明

评估费用将在资产变现后支付。

江苏五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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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预重整遴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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