瀑布村中心路及样板房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瀑布村中心路及样板房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 SG0304G16012 公告发布日期: 2016-07-29
报名开始时间: 2016/7/29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8/2 16:00:00
报名地点 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牡丹江宏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毛喜洪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瀑布村中心路及样板房建筑立面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宁安市渤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渤海镇瀑布村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瀑布村中心路及样板房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已由宁发改发[2016]39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安市渤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投14%及自筹8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渤海镇瀑布村。
建筑规模:改造中心路面600米(宽47米),新建排水沟1230米、污雨水处理设施、太阳能路灯42盏、韩式风格围墙834米、两处样板房进行立面改造。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8月24日;竣工日期2016年10月 31 日
估算投资:3528.33万元 。(本次招标投资估算27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9日至8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安全B证)、施工员(工长)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含安全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为准,被授权人身份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班子成员最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需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监管系统上带有“报名合格”字样的截图等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本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提供以上资料外,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登记人必须为拟投标项目的建造师,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报名前请先咨询:赵先生;电话:133*****626)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9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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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宁安镇 地 址: 牡丹江市新宏基大厦1203室
联 系 人: 韩先生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31*****323 电 话: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aojiazixun2008@163.com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 3528.3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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