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价前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服装生产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服装生产企业标志服认证证书、ISO认证证书、3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质为原件,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报价环节。 6、本项目解释权归洋县市场监管局。 7、重要说明: (1).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交本报价单1-11项服装类别样品一套,经采购方对样品查验合格后,方可取得报价资格。 (2)投标人提交的样品所采用的原辅料必须严格与制式服装制作标准中所规定的原辅材料服装标准一致。 (3)供应商制作样品所用面料、里料、纽扣、拉链由采购方指定同一厂家产品,其他所有材料和服装制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服装制作标准的要求。 (4)样品提交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提交地点: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封露阳 (6)投标人代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服装样品送达报价现场,预期不予受理,并将被判定自动放弃报价。 (7)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样品应以立体箱挂装方式(含无标志的衣架及防尘袋)装入一个标准挂衣箱内;包装箱外应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采购方对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查,统一编号并封存留样,作为今后生产中产品检验的依据,如质量下降,将依法追究厂家责任。 (9)每件样品(上衣在左袖外部,裤子在左裤腿外部)需以白线牢固密缝5cm*5cm空白白布,用于招标采购机构统一编号使用,每套(件)样品以A4白纸标明具体型号。 (10)样品必须由供应商原厂制作,不得转包制作。 (11)未成交的供应商,现场退还服装样品,成交的供应商在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后退还样品。 (12)成交供应商需向市监局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