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施工第六标段招标公告
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施工第六标段招标公告
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施工第六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已由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3]218号、定兴发改投资【2023】347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3】0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兴华路(新107国道-南关口)雨污分流及路面提升工程,路面翻修整体提升改造,长度约2717.946米,新建雨、污水管道,新建路灯,两侧铺设电力、通信管道,兴华路(金街-老107国道)段行道树提升,两侧铺设电力、通信管道。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2建设地点:定兴县东城区。 2.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八标段。本标段为定兴县灾后东城防洪排涝改造工程施工第六标段兴华路(新107国道-南关口)雨污分流及路面提升工程。 2.2.4计划建设工期:3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0 09:00至2024-07-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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